严厉打击涉医犯罪 王铎 作
新闻背景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严打医闹。《方案》中特别明确,公安机关要选派优秀民警和辅警进驻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安全工作指导。公安机关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必要时依法使用武器、警械。
遏制涉医违法犯罪应堵疏结合
近年来,恶性医闹乃至伤医、杀医事件屡见报端,频频引发人们对于医疗纠纷、医患矛盾、医院安保等问题的讨论。医护人员无故遭遇医闹打骂,甚至面临生命威胁,让人心痛不已,医患关系如此紧张,亟待新规范、新措施加以调适。就此,9部门联合印发《方案》,对医闹实施者进行严打,对违法者依法从严、从快惩处,让严惩从法律纸面走向法治实践。
不能因为医闹起因于医疗纠纷就对之宽容、纵容,对医闹进行严打、严防,确保医疗机构公共安全,这是公众利益所在,也是执法部门职责所在。伤医、扰乱医疗秩序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违法行为一定要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零容忍,必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医闹进行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遏制涉医违法犯罪也要堵疏结合。面对纷繁复杂的医疗纠纷,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联系合作,在注重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的同时,推动建立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医院”、和谐社会。国家应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医事立法,制定完善与医学科学和医疗行为的特征相适应的法律规定,依法治理医患矛盾、化解医患纠纷。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倡导社会公众正确处理医患矛盾,一切矛盾纠纷都应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解决。要建立健全调解机制,为医疗纠纷调解构建平台,用专业化调解化解医患纠纷,完善医患沟通机制,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医疗机构需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病人的投诉和建议,畅通与病人沟通的渠道,及时将医患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中。要加强医疗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倡导救死扶伤、尊重生命、崇尚医德的精神,弘扬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和人文关怀,为缓解医患矛盾、化解医患纠纷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此外,还要加强医疗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
更为重要的是,政府要担当起责任,加大对医疗的投入,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增强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要加强医疗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医药分离,健全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强化公立医院的社会效益,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补偿现状,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潘铎印)
打击涉医犯罪需系统治理综合施策
一些地方相继发生的伤医闹医案件,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前不久,国家卫计委发布的10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就是例证。此次9部门决定自2016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无疑是直指现实问题、十分必要的针对性举措,必将促进医疗秩序根本好转,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合法权益,助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中国、平安中国建设。
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关乎社会稳定。但是,解决涉医违法犯罪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立竿见影,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而言,要充分认识到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把握涉医违法犯罪行为长期性、复杂性的特点,牢固确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其一,要在全社会加大宣传普及医学方面知识的力度,帮助和引导人们强化“医学不是万能的”理念认知,使人们端正对医学客观期望的理性定位,让“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寻衅滋事、侮辱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甚至暴力伤医的借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其二,要划清涉医违法犯罪与医疗纠纷的界限,严格依法处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严厉打击和惩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以此警醒和震慑不法者,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其三,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纯洁净化医德医风,巩固提升医疗服务管理水平,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化解医患矛盾,促进医疗秩序根本性好转。(罗建华)
期待“民警进医院”营造良性维权秩序
近年来,医闹层出不穷,伤医、袭医事件也频频发生——广东一口腔科医生被砍30多刀不幸辞世,浙江嘉兴一男子持刀刺伤门诊医生,广西一女护士被打伤……
这样的现状,极大地戕害着当前的医患关系。打击医闹,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是必须之举。对于医闹、伤医、袭医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惩不贷。这是最起码的底线,如此,我们生病时才会有医者帮我们看病,也才会有人愿意去当医生。
根据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中国医生执业状况白皮书》的数据显示,2014年,有64.48%的医生不愿意自己的子女从医,仅有15.69%的医生希望子女从医。当医生都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当医生,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
对于这样的危险信号,相关部门也必须有所作为,如今推行的“民警进医疗机构”,便是一种积极的举措。
当然,还有一个问题也不容忽视,那就是一些医患纠纷的发生,的确是缘于求诉无门。简言之,无论是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还是畅通患者的诉求渠道,都是营造良性医疗秩序的必须之举。
如今,“民警进医疗机构”,应该是一个新的开端与起点,一方面,依法对医闹、伤医、袭医等事件进行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纵容;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患者的合理诉求,也要畅通表达渠道。期待“民警进医院”能够切实营造良性维权秩序,开创医患关系的新局面。(龙敏飞)
法治才是解决涉医问题的良药
涉医问题的产生和蔓延有着错综复杂的原因背景和社会因素,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在法治社会,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开展任何社会治理、解决任何矛盾问题的必由之路。
首先,很多闹医、伤医事件已经逾越法律红线,对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既是理所应当,也是法治的必然要求。其次,严格查处涉医违法犯罪,使违法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树立解决涉医问题中的法治权威,能够有效震慑和警醒那种以违法方式“解决”涉医诉求,甚至是以“闹”谋利的错误思想和不良企图,有助于形成依法表达诉求和正当合理维权的社会共识,促使涉医争议问题的解决重回法治轨道。再者,每一起涉医安全问题、侵害医生事件的发生,都不是孤立、偶发的,一般在其背后都暗藏一个矛盾纠纷的加剧和激发的演变过程,而法律法规是厘清谁是谁非最为客观公正的标尺准绳,法治途径是调处矛盾纠纷最公平可信的调处方式。只有坚持法治原则,用依法公正处理还当事双方以公道,才能最大程度平息戾气、消除犯罪隐患。
要将涉医问题的处理拉回法治轨道,还须厘清“情有可原”还是“有法必依”的是非界限。每一种违法犯罪行为都有明确、严谨的法定构成,在正常的法治秩序下,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包括伤医、闹医等涉医行为在内,只要构成违法犯罪,都应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样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才能体现法治的刚性。同时,社会也为每个人依法表达和伸张自己的合理诉求提供了一定的法治“出口”和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制度保障。
因此,不管行为人有怎样令人“同情”的背景和身世,或能够引起“共鸣”的经历和动机,如果要对其进行任何豁免或从轻处罚,都必须有明确而充分的法律依据,并且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裁定,而不能随意让法治程序“紧急刹车”,甚至搞丧失底线的“和稀泥”和“法外施恩”。如果那样,不仅是对受害方的再次伤害和对法律原则及法治权威的破坏,也无助于涉医安全问题的解决和畸形医患关系的纾解,只会让涉医问题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委屈”的尴尬境地,导致医闹等现象愈演愈烈,最终受损的将是社会共同利益。(徐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