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军事法院及五战区和总直属军事法院负责人赴河南高院共话涉军维权
推动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创新发展
“涉军维权工作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军地法院坚持用心谋划,持续推进,进一步深化领导协调、专门审判运行、协同军地互动等机制,推动形成了涉军维权工作大格局。”7月8日,在解放军军事法院及五战区军事法院、总直属军事法院负责人参加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总结推广涉军维权工作“信阳模式”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达成如此共识。
涉军维权工作值得推广
2015年7月10日,鄂豫皖革命老区涉军维权座谈会在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举行,与会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河南、湖北、安徽等地法院继承发扬鄂豫皖革命老区优良传统,在“汤阴经验”基础上创新发展“信阳模式”“鄂豫皖模式”,积极探索涉军维权工作新途径,取得良好成效,值得广泛推广。
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刘立根、中部战区政治工作部副主任曾广超、河南省军区副政委冷志义均表示,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在这个特殊时刻,河南省高院召开会议,总结、推广、深化“信阳模式”,探讨下一步涉军维权工作,非常有意义。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河南人有着参军、支前、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今天河南还是全国最大的兵源省。在“信阳模式”的发源地新县,革命战争年代共有10万人,就牺牲了5.5万人,“家家有红军、户户有烈士”,每一寸土地都洒满了烈士的鲜血。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保护好军人军属,保障好国防军队改革和建设,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从时代大趋势、强军大战略、改革大棋盘上审视谋划司法拥军工作,紧跟形势要求,紧贴改革需求,积极探索司法拥军新方式、新途径。
如今,在河南法院的立案大厅,全部设有“涉军维权案件窗口”,由专人负责,并在审判各环节填写“涉军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表”,在卷宗封面加盖“涉军案件专用章”,提示各环节审判人员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提高办案效率。对涉军案件,还要逐案登记在册,逐级逐案跟踪督办,并且设有专门的审判庭、合议庭、巡回法庭、执行庭或执行合议庭,不但要让有理的军人军属用最快的速度打赢官司,还要让他们用最快的速度实现权益。
三省四个中院实现信息互通
“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为军人保护亲人。”这是河南省法院的庄重承诺。在鄂豫皖革命老区,在涉军维权工作模式上则打破地域限制,实现了司法协作一体化。
信阳中院院长张新中介绍说,今年6月,信阳中院与湖北黄冈中院、安徽六安中院、安庆中院共同签订了《加强区域司法协作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框架协议》,在四地建立立案、审判、执行等12项协作机制,在涉军维权工作方面加强协作联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经验互补,扩大涉军维权工作的辐射效应,让涉军维权对象在大别山老区任何一个法院都能享受平等、同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信阳市所有的基层法院依托“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居委会、社区)都确定有复转军人或军属作为驻村法官的联系人,收集涉军维权信息,加强良性互动,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涉军维权服务网络。
安阳是“汤阴经验”的发源地。安阳中院院长程慎生说,在总结“汤阴经验”20年来基本做法,借鉴“信阳模式”创新要求的基础上,今年2月,中院出台了《关于巩固深化“汤阴经验”,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军地协同互动制度、案件督办回访制度、优先救助救济制度、巡回审判制度等,使安阳法院司法拥军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全市法院增设了驻军营法官,选派百名法官到驻地部队担任军营法官,每月至少到派驻点一次,及时为官兵提供法律服务。
军地互动协作常态化
“军地互动协作的常态化,共同为军人军属撑起法治蓝天。”张立勇向《法制日报》记者感叹道。
河南省高院与郑州军事法院率先推行了内部专网互联互通,郑州军事法院可以登录省高院内部专网,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动态,互通信息,加强沟通;安阳中院与驻地部队政治部门专门成立了涉军维权纠纷案件解决协调小组,建立了涉军维权纠纷协调沟通机制,对动态信息及涉军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并就有关问题沟通协调;2015年以来,安阳市两级法院先后到部队举行法制讲座60余场,举办模拟法庭25次,赠送法律书籍1万余册,通过“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驻地官兵到法院参观,增强官兵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张立勇表示,全省法院要用好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拥军优属,竭尽全力做好对战区官兵及家属的司法维权工作,将工作重心由适应平时建设向保障战时需求、由解决一般矛盾困难向解决练兵打仗难题转变,全力支持战区“打胜仗”,让军人军属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公平正义的力量。(赵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