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已从7月1日开始实施。7月4日,来自全国行业内的多名专家学者齐聚北京,就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涵、重大意义及实施路径等展开深入研讨。
前不久,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自7月1日起,国务院各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均应在有关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对审查对象、审查方式、审查标准等做出了规定。
该《意见》的出台,受到法学界和经济学界高度评价。华东政法大学徐士英教授指出,竞争政策是链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纽带。《意见》是“国家竞争政策体系基本确立”的重要标志,是规制行政垄断的治本之策。中国政法大学时建中教授称其为继反垄断法之后,中国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的又一里程碑意义的法律文件。对当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与会专家就落实《意见》提出了建议。一是要建立国家层面的协调机制;二是要尽快出台细则,理顺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关系,建立指导机制;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行政问责机制;四是尽早开展加大课题研究力度,为制度落实提供更清晰的理论基础。
本次研讨会由国家发改委主管的《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杂志社主办。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赵秀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