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联动封堵危害野生动物犯罪空间

2016-06-27 08:27  来源:法制日报

  云南等地森林警方建协作机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线上线下联动封堵危害野生动物犯罪空间

  图为云南森林公安查获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掌长臂猿。 Rain/视觉中国

  6月20日,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向社会通报了一起刚刚告破的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在此案中,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查获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掌长臂猿4只、蜂猴8只、缅甸蟒1条、黄金蟒1条,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1只、红瘰疣螈32只、大壁虎17只,《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平胸龟1只,国家保护的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眼镜王蛇等野生蛇类25条、棕背树蜥6只、豹猫皮3张。

  云南省地处中缅、中老、中越边界,省内7个地州、市都有边境线,边境线长达4060公里,有国家和省级边境口岸20个,边境通道、便道众多,边民往来非常容易、互市十分频繁。在利益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以云南漫长的边境线以及茂密的原始森林为依托,境内外勾结,共同作案,形成“组织货源运输——走私进口——销售”一条龙作业,其团伙内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危害严重,影响极坏。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云南森林公安先后侦破一批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典型案件,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

  故事家族团伙走私野生动物制品

  2015年7月25日,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森林公安局获取一条线索:“在瑞丽市畹町开发区,有人出售野生动物制品。”

  德宏州、市森林公安局迅速组织精干民警深入畹町认真摸底。经过多方排查与研判,警方确认了线索的可靠性。德宏州、市两级森林公安机关随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立案侦查。

  通过大量走访、调查,畹町某木雕工艺品店被专案组纳入视线。该店表面经营木制品雕件,但背后却有秘密走私、贩卖野生动物制品的重大嫌疑。为避免打草惊蛇,确保将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人赃并获,专案组一方面派出专人昼夜“盯死”木雕工艺品店,掌握其进货出货规律;另一方面,专案组采取多种措施、方法,密切掌控犯罪嫌疑人活动规律及相关情况。

  经过一段时间的外围调查,专案组对这个以黄某为首的家族式收购、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团伙作出了基本认定,并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黄某及其儿子曾某、侄子曾某某。

  8月6日,专案组展开收网行动,在瑞丽市畹町镇森森木雕工艺品店将黄某及其侄子曾某某抓获,并从工艺品店及其住所内查获犀牛角、象皮等各类野生动物制品219件。

  几乎在黄某及侄子曾某某落网的同时,其子曾某也在芒市一汽车修理厂被专案组民警抓获。至此,此案成功告破,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警方共计缴获犀牛角、象皮等各类野生动物制品219件,其中,共有虎骨10块净重1300克、犀牛角6件、亚洲象象牙制品27件、亚洲象象皮2块净重580克、印度野牛头骨1个、非洲狮爪1支、穿山甲甲片两片(雕件)、丝带状犀牛角制品1袋净重128克、高仿象牙制品158件,涉案价值139万余元。

  目前,此案已经进入诉讼程序。

  “仅今年1至5月,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野生动物案件955起,查处926起,其中刑事案件197起,侦破173起。”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张乾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些数字一方面说明目前云南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工作卓有成效,但也不难看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案发数居高不下,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形势仍十分严峻。

  举措建立警务合作机制打击犯罪

  2012年6月2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勐养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景洪市勐养镇昆满村南满河水田里发现一具象尸。”

  接报后,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局迅速组织20余名民警赶赴现场,发现两具亚洲象尸体,均是被人猎杀。

  案情重大,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局立即成立了“6·21”专案组展开侦查,此案被列为云南省森林公安局督办案件。专案组民警深入案发现场周边的18个村寨进行走访调查,梳理排查了近年来猎杀野生动物案件,排查重点人员,掌握其活动轨迹。

  随着调查的深入,案情逐渐清晰。7月5日晚,专案组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火药枪一支、射钉枪一支、象牙一对。3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交代了2011年9月在大渡岗乡猎杀成年雄性亚洲象1头、出售象牙获利14万元的犯罪事实。

  “野生动物资源有很大的药用、食用、皮革、工艺价值,这些价值在不法分子眼中就是巨大的经济价值,这成为目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频发的重要原因”。张乾说。

  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局长李华告诉记者,云南把打击重点指向破坏边境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突出案件,提出“打在境内、堵在境外,查在林区、防在边界”的工作思路。在这个思路指导下,云南森林公安机关相继开展了飞鹰行动、天网行动和利剑行动等19个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侦破刑事案件18296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545起,破获了一批涉案价值均超千万元的大要案件,严厉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2011年1月15日,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在丽江主持召开了滇西八州市森林公安机关协作会议达成共识:加强边界区域协作,建立科学联防体系,是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需要。云南森林公安跨地市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区域协作办法正式启动。

  为有效预防、控制、打击走私木材、濒危动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云南省森林公安局还协调昆明海关缉私局,构建双方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信息共享和协作平台,签署了《昆明海关缉私局、云南省森林公安局联系配合办法(试行)》,为云南全面打击野生动植物走私犯罪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2011年11月,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联合贵州等八省份森林公安机关签署了警务合作协议,明确了警务信息互通、重大行动互援、执法办案互助、边界联防互动、警务技术互享、队伍建设互促六方面合作事项,泛西南林区警务合作机制正式建立。

  “2012年,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在全国森林公安率先在新浪网开通了官方微博‘云岭森警’。目前,云南森林公安共有64个单位开通官方微博,全省基本形成了以省局官方微博‘云岭森警’为中心的微博群,与广大网民和环保组织的网上互动、网下交流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李华表示,除了“云岭森警”官方微博,该局还建立了同名门户网站,设置了投诉、举报的互动平台。无论是队伍建设方面,还是案件线索,都可以通过门户网站实现投诉举报。

  思考保护野生动物需社会共同支持

  今年2月,警方发现常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的周某频繁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蛇类、蜂猴等野生动物交易信息,并与李某微信联络密切。经调查,警方查明李某是云南某航空公司的一名白领,不仅常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且极有可能正在出手一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长臂猿。

  3月28日,云南省森林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利用互联网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且涉及境外及我国多个省份的犯罪网络逐渐浮出水面。

  5月20日,周某等人被抓获。警方查获蜂猴4只、各类野生蛇15条等。

  “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进行熟人交易,使得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成本更低、隐蔽性更强,周期越来越短,销售成本越来越低,成为目前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重要方式,给警方侦办案件、取证带来了很大难度。”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车伟说。

  车伟表示,作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主要职能部门,当前,如何有效管控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网络平台,快速发现案件线索,充分发挥电子证据的作用,及时、有效地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是森林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挑战。

  “云南森林公安将继续加大国内合作力度,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网络平台方的沟通,积极推进与周边国家有关部门的国际合作,进一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为保护云南的野生动物资源、生物多样性作出最大努力。”车伟说。

  “执法部门一直为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不懈努力,归根结底,保护野生动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车伟说。(石飞)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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