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减刑假释改革路
●公开听证→公开开庭
●狱内公开→狱外公开
●实况录播→网络直播
●审理过程公开→立案信息和裁定结果全公开
●由法官组成合议庭→由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8月24日上午,河南省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在新乡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服刑人员张某、陈某的减刑案件。在法庭上,刑罚执行机关省平原监狱向法庭提出了为张某、陈某减刑的建议,并向法庭出示了一系列证明其确有悔改表现的证据,在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下,法庭进行了举证和质证。经过审理,法庭当庭作出了准予减刑的裁定。
庭审结束后,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面深化减刑假释公开改革进行通报。据介绍,河南法院率先在全省监狱设立30多个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驻狱巡回法庭,率先在高级法院设立专门的减刑假释审判庭,减刑、假释公开改革从公开听证到公开开庭,从狱内公开到狱外公开,从实况录播到网络直播,从审理过程公开到立案信息和裁定结果全公开,从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到由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逐渐形成了河南法院狱内狱外、网上网下“双公示”、“双公开”和人民陪审员庭上参审庭下观审“双参与”的“三双”工作模式。
省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庭审引入了减刑证明制度,罪犯能不能减、减多与减少,要由证据来决定,而且证据要经过法庭举证、质证,查证属实。证明制度的引入,是河南法院、检察院和监狱机关围绕减刑、假释公开改革进行的又一次有益探索和生动实践,将对减刑、假释公开效果的提升和工作模式的转变发挥积极作用。证明制度是减刑、假释改革由审批制转向审理制的重要标志,能够使旁听人员真正明白罪犯确实有好的改造表现,确实可以减刑,公开的效果更加明显。(吴倩孙梦飞 井春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