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克什克腾法院实行领导带班导诉接访制

2015-07-16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为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制定诉讼服务中心带班、导诉、接访制度。近日,该院院长刘靖魁首先挂牌上岗。

  据悉,该院确定审判委员会委员及纪检组长为带班责任人,工作日按顺序轮流在诉讼服务中心上班,负责带班、导诉、信访接待。带班责任人巡视中发现有可能矛盾激化和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要立即协调、指挥各部门人员处理。

  接待当事人首次来访的带班责任人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根据当事人诉求,对属于自己分管或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要及时处理;对不属于自己分管或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应及时联系相关分管领导或职能庭室及时解决群众或当事人的诉求。首问责任人应当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监督,相关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将案件处理进展情况反馈给首问负责人。当事人因同一事由再次来法院的,应当由首问负责人接待,首问负责人应当将处理进度和处理结果向当事人作出说明。(张子孝)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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