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利用互联网平台,探索搭建了“网上人民调解委员会”,基本实现了实际调解组织与网络虚拟空间有机结合,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效果。
一、搭建网上平台,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宝鸡市创新思维,大胆探索,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宝鸡司法之窗”上升级搭建起网上人员调解工作平台——“网上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全市各镇(街)、村(社区),企业调委会及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人民调解网上申请受理、调解程序规则、调解协议制定等制成网上菜单,群众可以根据个人需要点击相应的菜单按钮,自由选择互动模块,与辖区人民调解员在线交流申请调解。2014年,在移动客户端研发开通“宝鸡司法便民通”,设置人民调解栏目,扩大了“网上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范畴,并在金台区三迪社区、东岭社区等开展了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试点,通过网络平台和信息化手段,拓宽了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鼠标一点就能表达诉求、足不出户就能解决问题。目前,全市共建立网上调委会1068个,调解员达到3646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无缝隙。
二、规范运行流程,实行矛盾调处新模式。宝鸡市建立网上调解值班、信息报送、检查考核等工作制度,确保了网上调解工作科学、规范、及时、有效。当事人只需登录宝鸡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或通过“宝鸡司法便民通”,点击“网上人民调解委员会”窗口即可进入,网民根据需要点击相应菜单按钮。当事人点击“网上预约”后即进入预约调解页面,网上调委会根据矛盾纠纷发生地或当事人居住地对申请进行审核后即可进入调解程序。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及时向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员或根据需要由调委会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由调解员在“网上调解大厅”约见双方当事人,通过视频对话或QQ聊天界面进行协商化解。网站专门设置了案件编号搜索查询,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案件受理进度和调解情况。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制作调解协议书,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做到案结事了。截至目前,“网上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649件,调解成功545件,成功率达到84%。
三、健全考评机制,形成维权工作新常态。宝鸡市将“网上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县区年度综治和司法行政工作考评内容,专门制定了《“网上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办法》,根据网上调解数量及成功率、满意率作为考核依据,实行量化打分。对全市各级网上调委会建设和调解员队伍服务态度、调解能力和水平按好、较好、差三个等次进行测评。被当事人评价为差的调解案件,由市、县(区)综治、司法部门进行督办,所属调委会和调解员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同时,将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网上满意度评价和反馈情况作为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由各级综治、司法行政机关据此进行考核排名,有效激发了各级工作积极性,形成了网上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新常态。(王欢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