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6年末,我州将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逐步实现让老百姓一个大门进来,多个窗口受理,一揽子解决涉法问题的目的。”这是近日记者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了解到的。
随着法治进程不断推进,如何建立更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引导全民自觉守法,已成为摆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据了解,为了强化社会面的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2015年,昌吉州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问题,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对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根据昌吉州的安排部署,计划到2016年末,全州将基本建立起以州、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主干、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触角、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参与的城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逐步形成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教育、公证办理咨询等职能为核心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体系,普遍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据悉,截至目前,全州已有4个县市挂牌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顾问已经覆盖到村(社区)。(王昱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