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云南省景洪市公安局“五四三二”工作举措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夯实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聚力社区警务跨越发展。
五个规范 做细社区警务工作。一是规范选址设置,各派出所在辖区治安复杂、人口密集和管控难度较大的地段区域,设立综合警务室14间,充分发挥警务室“小派出所”的功能作用,着力改善治安状况,服务群众生活;二是规范外观标识,警务室外观有明显的警务标识标牌,方便了群众报警求助;三是规范警务公开,统一设置警务公开栏和民警公示牌,实行“四公开”,即服务事项公开、每日警情公开、防范提示公开、民警信息公开;四是规范职责制度,规范了社区民警工作职责、治安调解工作制度、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和出租房屋管理制度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五是规范工作台帐,健全和完善了接处警登记、行业场所管理、基础信息采集、矛盾纠纷调处、安全隐患排查、社区工作日志六类台帐,强化了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34种基础工作信息录入,实现了人口有变动、数据有更新,确保了基础信息采集准确、有效。
四项工作 做强社区警务工作。一是强化职责,通过明确社区民警实有人口管理、开展便民服务、组织巡逻防范、维护治安秩序、掌握社情民意、开展群众工作等工作职责,让社区民警真正“沉下去、动起来”;二是强化管理,派出所对社区民警日常工作实行量化管理,要求社区民警每周入户走访不少于30户次,每周在社区工作时间不少3天,每季度召开民情恳谈不少于1次,每半年至少向辖区群众通报一次公安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警区消防工作会议;三是强化基础,通过深入社区开展人口管理、治安防范、行业检查、隐患排查、法制宣传、服务群众等工作,了解社情民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四是强化培训,派出所将社区民警业务培训与群众安全防范培训相结合,实现了“两手抓”、“两手硬”,稳固提升社区民警工作能力和群众的治安防范能力,警民联动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三大机制 做活社区警务工作。一是健全社区民警考评机制,实行打击破案与基础工作并重的考核机制,改变以往单一的考核社区警务基础工作的方式,把“群众见警率、情况熟悉率、信息录入率、辖区发案率、群众满意率”作为考核硬性指标,切实做到让社区民警主动沉到社区,真干事,干实事;二是完善社区警务日常管理机制,加强社区民警到岗到位、警容风纪、履职履责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进行随机检查,了解、掌握社区民警工作动态,并将检查情况与民警本人和派出所季度考核、年终考核挂钩;三是创新便民利民机制,鼓励社区民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出便民利民举措,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服务群众工作生活。工作中,社区民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QQ等媒体开展“警民网上对话”,发布社区治安动态、安全提示、服务信息,告知行政审批、案件侦办进度。目前,全局已开通手机微信群6个,建立QQ群4个,社区微博1个,发布微博信息60余条,发送温馨提示短信600余条。
两个保障做实社区警务工作。一是落实人员保障。景洪市公安局紧紧抓住“两个50%”的硬性指标(即派出所警力达全市公安机关总警力的50%,从事基层基础工作民警占派出所总警力的50%),通过采取“机关瘦身、警力下沉”的方式,切实配齐配强各警区社区民警,保证社区警务工作有效开展。同时,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兼任社区民警,每周到辖区社区开展不少于2次的警务工作;二是落实财物保障。一方面通过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社区协警工资和“五险”纳入财政统筹支付,充分调动协警扎根社区、服务基层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力协助社区民警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通过配齐警务室办公设施设备,既改善了工作环境,也为群众办事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吕志平 周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