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公安局实行全城“异所办理身份证”

2015-04-17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广西南宁公安局实行全城“异所办理身份证”

4月17日日起,居民可就近办理换领和补领身份证业务

  4月16日,记者从广西省南宁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南宁警方再推便民利民新举措,4月17日起实行全城“异所办理居民身份证”。此举将解决南宁市户籍人员无法就近选择本市任何公安派出所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问题,为长期不在户籍地生活和工作的南宁市居民带来极大便利。

  据介绍,“异所办证”的受理条件是:户籍在南宁市(含市辖县)的居民可到市内(含市辖县)的任何一个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异所办证”受理的仅为居民身份证的换领和补领业务,且必须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提出申请,属丢失补领的,可不提供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仍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领人的信息没有通过核查的,市民仍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也就是说如果市民现在的人像和首次办理相差较大无法核实为同一人,或者申报的人口信息和首次办理时不一致,需要市民回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换领补领)。(曾屹崧 张军)

责任编辑: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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