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辽宁全省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谋划,全力以赴部署开展清明节安保工作。据统计,节日期间,辽宁省共出动警力11万余人次,车辆2.9万余台次,备勤警力5.1万余人次;全省294处祭祀场所,280万余群众参加的祭祀活动和135个旅游景点,51万余群众参加的游园活动安全有序。
据了解,辽宁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清明节安保工作,省长助理、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专门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严格落实社会面安全管控措施,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面加大消防、治安、交通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重点强化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坚决防止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辽宁省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坐镇指挥,主管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值班领导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督导制度,确保各项安保措施落到实处。
据悉,清明节期间,辽宁省公安机关重点加强对祭奠场所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借清明祭扫之际敲诈勒索、偷窃抢劫、欺客骗财、兜售封建迷信品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省消防部门对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以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商场等公众聚集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据统计,清明节期间,辽宁省共设立流动执勤点216个,出动消防车252辆次、出动消防官兵1367人次,共组成462个检查组、检查单位2847家、发现火灾隐患2408处;全省交警部门提前制定工作预案,以群众祭祀扫墓的主要道路、事故多发地段为重点,全警上路,切实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据统计,清明节期间,全省交警部门共投入一线执勤警力26114人次,警车6600台次,纠正交通违法行为38929起;辽宁省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到街面上,提高街面的见警率,并采取多警种联动措施,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据统计,清明节期间,辽宁共出动社会面巡逻警力3.9万余人次、巡逻车辆1.5万余台次,出动便衣警力1.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场所2.9万余家,发现隐患1913处,整改隐患1766处,全力确保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