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黑龙江省22家法院对34件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案件同步公开宣判。涉案169名被告人获刑,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3人。本次公开宣判的案件中,包括8名已判决涉黑涉恶案件的后到案人员。
当前,全省法院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聚焦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恶势力犯罪,精准发力,强势推进,持续加大对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的惩处力度,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本次公开宣判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的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败坏社会风气;有的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危害社会治安;有的在校园周边纠集他人打架斗殴,欺压、侵害未成年学生;有的采取暴力手段,非法控制出租车运营市场、垄断客运线路;有的聚众滋扰商户,强拿硬要,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有的碰瓷司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敛财;有的非法高利放贷,暴力索债,危害经济秩序。这些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彰显了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的态度和决心。
双城区恶势力团伙获刑
8月6日上午,哈尔滨市人民法院组织双城区法院对王某龙、徐某胜、韩某雷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宣判。
佟某会(在逃)、李某彬(在逃)、王某龙是黑龙江某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佟某会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彬是该公司监事,王某龙是该公司经理,韩某雷是该公司保安,徐某胜是王某龙司机。2018年5月至10月,以王某龙、佟某会、李某彬为纠集者,韩某雷、徐某胜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在未付清建筑商郭某建筑尾款的前提下,在郭某阻拦下强行砸破单元门让业主入住尚未交付的房屋。此外,王某龙、佟某会、李某彬由于感觉自己支付给马某某作为动迁补偿款的8套住宅和2套门市房超过之前所签订的拆迁金额,多次找到马某某想要回4套抵顶房,无果后三人便多次指使韩某雷、徐某胜对业主马某某及装修工人采取辱骂、打砸方式进行恐吓,阻止进户及装修,给小区居民及装修工人造成恐慌。其中,王某龙共实施寻衅滋事行为8次;徐某胜共实施寻衅滋事行为7次;韩某雷共实施寻衅滋事行为6次。
双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龙、韩某雷、徐某胜随意毁坏他人财物,多次辱骂、恐吓他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是共同犯罪,王某龙是主犯,韩某雷、徐某胜是从犯。韩某雷是累犯。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王某龙有期徒刑五年;判处韩某雷有期徒刑四年;判处徐某胜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段春山吕大亨 记者 佘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