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长三角苏浙沪三地法院实现了“一网通办”和“移动微法院”双通道跨域立案,为苏浙沪三地当事人建起了一条跨域立案的“高速公路”。
8月2日上午10时40分许,黄霞律师来到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她代理的是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不同的是,这起案件的管辖法院是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法院。引导台工作人员在了解其诉求后,将其引导到了跨域立案窗口。
窗口前,摆放着“长三角‘一网通办’跨域立案”的标识,上海徐汇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颜柏龄接待了黄霞。快速审核好材料后,颜柏龄打开“中国移动微法院·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窗”页面,点击“上海市”按钮,屏幕上出现一个二维码,通过用ipad登录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平台页面后,颜柏龄根据系统提示按步骤输入案件相关的信息材料。
很快,立案申请提交到了南京市六合区法院。收到申请后,六合法院跨域立案专员立即审查材料,并当场予以立案。15分钟后,上海徐汇法院的平台页面审核进度上显示“管辖法院已受理”。这是全国首例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实现跨域立案的案件。
记者了解到,该案原告任某及其代理人现均居住在上海,任某诉称其于2018年9月从南京某公司离职后,在公司高管人员的劝说下又回去继续工作并于2018年12月底发生工伤,但公司却称双方是承包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任某向南京六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判,需在收到仲裁裁判之日起15日诉至法院。因路途较远,来回奔波十分不便,在得知南京六合法院已经入驻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可以通过跨区域立案后,任某的代理人黄律师就近选择上海徐汇法院递交诉讼材料,并经六合法院在线审核后当场成功立案。
8月2日上午,几乎同步于六合法院这起案件的跨域立案,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法院与上海市青浦区法院;江苏省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与浙江省宁波中院分别运用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成功办理了跨长三角区域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一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跨域立案手续。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这起案件中,原告郭某某欲前往南京起诉两被告,由于其居住地宁波至南京路途较远,又适逢高温酷暑,在得知长三角跨区域立案功能开通后,郭某某就近在宁波中院递交有关材料,通过跨区域立案系统,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很快收到了有关立案材料,并当场予以立案,避免了郭某某在宁波、南京两地数百里来回奔波。
据悉,在今年6月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最大限度便利群众诉讼。为切实推进该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以现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依托,在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中新增“跨域立案”模块。下一步,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法院将继续完善和优化“移动微法院”的各项功能和数据对接工作,深入开展长三角跨域立案工作。(朱旻 陈凤 邢斌 张锴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