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院今日发布消息称,黔江区政协原副主席、黔江中心医院原院长张翼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市检察院交办,近日由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向市第四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翼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张翼林,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起诉书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翼林利用其担任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伙同时任黔江区中心医院院长助理兼检验科主任付晓和时任黔江区中心医院院长助理兼财务科科长钟华,在检验项目合作、医疗设备采购、药品销售、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或单独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同案犯付晓、钟华受贿案,由黔江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现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已向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