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自己认识了一个美女,没想到,自己的付款二维码及条形码已经被别人窃取了。
这是目前网络新形式下的一种新型盗窃违法行为!
近日,在江西吉水县夜宵摊上与朋友吃夜宵的罗某,认识了另外一桌的美女刘某,为了方便今后联系,罗某将自己的手机拿给刘某扫码加好友。没想到刘某趁罗某不注意偷偷拍下了罗某手机的微信支付二维码及条形码。次日早晨,刘某拿着之前拍下来的支付二维码及条形码到某快餐店吃早餐,付款9.5元。因刘某不知道二维码及条形码的时效性只有一次,所以当刘某兴冲冲正准备购买其他物品时,扫码失败了。
▲江西吉水县某快餐店的监控录像
罗某发现微信支付提醒后,立刻报警。吉水县公安局民警开展侦查并快速抓获涉嫌盗窃的刘某。事实调查清楚后,刘某未满18周岁,因此吉水县公安局给予刘某行政拘留5日不予执行的行政处罚。
罗某手机没有设置支付密码,刘某轻易的可以拍到罗某的支付二维码及条形码,并且微信APP规定付款金额不足1000元(在商户列表中的商户消费时,单笔付款金额不足3000元)的交易,无需验证支付密码或其他交易指令验证要素,因此刘某能成功盗取到罗某微信中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