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法律精神的公平、正义代表理性,那么作为心灵中柔软部分的诗歌则是感性的代表,要想将法律精神与诗歌意境结合的浑然天成、相辅相成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作为北京石景山法院的青年员额法官,蔡景光将这种结合融入到了工作和生活中,在民事审判道路上演绎着自己的诗意青春。
·法官的人文素养·
红螺古刹藏一秋
紫藤牵牛别离愁
忧思往事凝眸远
归枕梁溪岁不留
你可能想象不到,这样的诗歌是出自法官之手,更想象不到,这样的诗词,蔡景光法官在几年间竟创作了几百首,“我可能是最爱写诗词的法官啦”,谈到写诗词,蔡景光说这是他办案之外的最大爱好。
“法学理论可以提升法官对案件的理解力,司法技能可以帮助形成符合实际的判断,而写诗词可以提升法官的人文素养,宽厚的人文素养可以使法官注重对人性的体察,具有人文关怀和同情心。” 三者兼备的蔡景光在审理案件时总是能够敏锐把握当事人的情感诉求,以彻底化解当事人矛盾为出发点,妥善审理案件。
2017年,蔡景光审理了一起因为“鸽子毛”而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原被告双方是住在一起二十多年的老邻居,关系一直很融洽。原告赵大爷住在四楼,被告崔大爷住在五楼,几年前,家住五楼的赵大爷喜欢上了养信鸽,到信鸽协会申请养鸽证后,便开始在自家阳台上饲养,几年时间内,信鸽数量也从最初的几只变成了几百只。但问题出现了,鸽子的羽毛和粪便经常会掉落到四楼的阳台和纱窗上,赵大爷跟崔大爷交涉过很多次,一直没有达成共识,矛盾也不断升级,由最初的争吵变成大打出手。“尤其是夏天,掉的鸽子毛把我家纱窗都堵住了,衣服也没办法晾出去,又吵又臭的,我就要求他必须马上把鸽子挪地方!”在庭审中,赵大爷气愤地说。“我有信鸽协会颁发的养鸽证,我是合法养鸽,你凭什么管我!”崔大爷也毫不示弱。
“针对这种情况,我和助理实地勘察了情况,并采用了‘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以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因为很多时候,民事案件都是双方当事人为‘争一口气’,作为民事法官只有真正理解当事人才能共情。真正共情,才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通过调查谈话,蔡景光了解到,原来,崔大爷是用孔眼很大的铁笼子饲养信鸽,只要在底部加一层垫板、四周围上纱网完全可以避免粪便和羽毛的掉落,但之前赵大爷跟崔大爷沟通的时候态度不太好,让崔大爷在其他邻居面前很‘没面子’,所以就赌气不安装防护措施。得知这一情况后,蔡景光认为这个案子是有调解的可能的。他从“远亲不如近邻”的情感角度出发,提出了调解方案:赵大爷为鸽子笼添加防止羽毛和粪便掉落的细网并配合崔大爷清理纱窗,诉讼费三十五元双方各支付一半。为了督促调解方案的落实,蔡景光亲自去帮忙一起清理鸽子毛、铺设细网,在他的努力下,两家最终冰释前嫌。
有人说,能写作诗词的人,情感必定细腻而丰沛,而具备这种情感特质的蔡景光在审理案件时总是能够兼顾法理、情理,想当事人所想、急事人所急,让公平正义真正落地。他常说“每个案件对于我们来说是工作,但却是当事人的伤疤,我就想着怎么能把他们的伤疤抚平。”
· 倾听的艺术 ·
孤寂的倾听,空放的鸟鸣。
夏夜的宁静,缠绵的树丛。
蔡景光认为,倾听是民事审判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方法,“它可以提供很多信息,包括案件的信息,当事人的人格、性格、处事方式等信息。也是尊重当事人,体现司法温度的重要方式。”
“如果判离婚,我就跟你没完!”一位头发花白的大爷,涨红着脸,高声在法庭里嚷嚷着。2017年,蔡景光法官审理了一起“几经波折”的离婚纠纷。这位头发花白的大爷正是这起离婚官司中女方小李的父亲老李。几年前,老李将才华出众、老实憨厚的小王介绍给自己的女儿小李,两人经过短暂的恋爱,很快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但婚后的生活却没有想象中的甜蜜,小王受不了小李骄傲蛮横的“大小姐”脾气,小李因小王的冷漠态度而怨念满满……最终,小王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这个案子到蔡景光法官手上的时候,已经是第三次起诉。为什么是第三次起诉呢?第一次起诉,小王坚决要离婚,小李认为双方还有感情不同意离婚,法院因此没有判离。没过多久,小王又来起诉离婚,法院经过调查认为确实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条件,最终判离。而小李一家却“炸开了锅”,老李认为女儿受到了不公的待遇,是法院 “偏心”小王,找到法院大闹。可能因为精神压力过大,小李在精神方面也产生了问题,案件被发回重审。小王铁了心要离婚,又第三次起诉。案件这才到了蔡景光手里,在庭审中,老李父女的情绪特别激动,说起案情时,小李几度情绪失控。蔡景光在阅卷后意识到“法院之前的判决没有问题,只是老李一家对于结果还难以接受,再次宣判的结果还是一样,要想真正案结事了,关键是怎么解开老李一家的心结。”
庭审结束后,老李找到法院讨说法,蔡景光热情接待了他,给他倒上了一杯热水,从下午四点到晚上十点一直耐心地听他倾诉,并设身处地给他分析情况,站在他的角度耐心开导。“那一次,他走的时候,双眼噙满泪水,握着我的手说,这么多年,法官还肯花这么多时间听我讲,我心中的委屈说出来了,心里轻松多了,非常感谢法官,我相信法官是公正的,不管怎么判,我都接受。”这件事情对蔡景光触动很大,从那起案件后,蔡景光更加注重倾听在审理案件中的应用,无论什么案件,他都诚恳倾听,一定让当事人把话讲完。
· 无奋斗不青春 ·
你的路没人替你去走
所以体验人生才能完美
未来的路还很长
希望可以边走边成长
2004年,蔡景光以高考615分的成绩考入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我是从农村考出来的,上学期间,老师和同学给了我太多帮助,在工作中我也想为老百姓多做一些事情。”2011年硕士毕业进入石景山法院后,蔡景光把感恩之心化作对工作的热情。2015年以来,共审结离婚、继承、医疗、物业、供热、建设工程、劳动争议,股权、公司等十余类民事案件1017件,调撤率为76%,曾获评石景山法院“办案能手”“办案标兵”,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7年,蔡景光审理了多起建筑合同纠纷和物业纠纷。通过庭审,蔡景光意识到相关企业及公司在签订合同以及维权方面都存在着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为此,他积极前往多家企业和公司开展法律业务普法讲座,就建设工程合同类案件法律实务和物业服务案件风险防控等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讲解,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蔡法官针对我们企业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风险提示,促使企业有效防范相关法律风险,这次的培训真是太实用了,感谢蔡法官!”该企业的领导在讲座后激动地说。
为了回馈母校,2018年,应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之邀,蔡景光还为该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做了题为“青年职业规划”和“法律人莫让时光虚度”的专题讲座。讲座中,他从自己考入大学开始讲起,与同学们分享成长经历,以法院工作为切入点从“司法裁判与现实困境,回应关切与舆论审判,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提高业务能力与处理人际关系”四个方面进行讲解,给师弟师妹们的职业规划提供了许多宝贵建议。
在审判之余,他还积极撰写普法文章、论文、案例和信息。他撰写的案例《地铁营运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标准》入选《中国法院2015年度案例——人格权纠纷》,撰写的《忠诚协议:围城里的协议靠谱吗?》《侵犯患者知情权,医患纠纷占三成》等多篇普法文章刊登在《北京日报》《法庭内外》等重点报刊,撰写的《早晚高峰地铁拥挤致人伤害案件应引起重视》《民事纠纷当事人恶意选择管辖权应予重视》等10篇信息被市高院采用。
人们常说“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对于蔡景光来说,他早已把自己的“诗和远方”融入到生活和工作中,“诗词可以让我在浮躁的社会中永远怀揣一份情怀,感受生命与生活带给我的感动。”业余时间,除了写诗,蔡景光还喜欢为家人烹饪拿手的家乡菜,他觉得只有真正热爱生活,才能让司法有温度,成为一名合格的民事法官。“有人觉得民事法官接触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案子,太不高大上了,但是我觉得我接触的是老百姓的人生,感受老百姓的喜怒哀乐,能为他们做一些事情,我觉得特别满足。”他把审判工作看做一种幸福,把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看成一种快乐,热爱工作、热爱生活,用自己的激情和活力,谱写出无悔的诗意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