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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菜霸”“大钉锤”栽了

2019-07-22 14:36  来源:云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陈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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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是全国著名的“冬早蔬菜”之乡,种植蔬菜是当地农民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元谋县能禹镇的蔬菜批发交易市场是全国“南菜北运”的重要基地,每天,在这个市场里交易的蔬菜销往国内200余个大中城市,甚至出口国外。然而,红火的蔬菜交易背后却暗流涌动。

  案情 敲诈勒索 欺行霸市

  蔬菜批发交易市场里的暗流与一个名叫宋元雄的人有关。“他是这个圈子里非常出名的一个人。”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罗敬明说。宋元雄还有个绰号叫“大钉锤”,他一直活跃在市场里,除了做蔬菜生意,还热衷于调解各类民间纠纷和矛盾。然而,凡是请他出面调解过纠纷的当事人,事后都深感后悔。

  司法机关了解到,宋元雄是元谋本地人,曾因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被判入狱。2013年出狱后,宋元雄继续横行乡里,霸道、张扬的性格让他身边很快聚集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这个逐渐发展壮大的小团伙一时间恶名远扬。也许是看中了宋元雄的霸道,说话有所谓的“份量”,一些当地人在遇到矛盾纠纷时,开始请宋元雄出面调解。

  2013年,元谋县黄瓜园镇的张某和女友吵架,争执中把前来劝架的女友堂哥打伤,左思右想,张某决定找到宋元雄从中调解。没想到,这个决定给张某引来了更大的麻烦。宋元雄威胁张某索要8万元调解费,法律意识淡薄的张某最终拿出了2.6万余元,除去给伤者住院治疗的1万余元费用,剩余的1万余元被宋元雄占为己有。

  以调解纠纷为由,行敲诈勒索之实,这对于宋元雄及其团伙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迫于他在当地的恶名,一些老实的菜农遇事只想息事宁人,而这种“惹不起躲得起”的思想,也让这个团伙屡屡得手。渐渐地,所谓的“调解费”竟变成了“保护费”。宋元雄及其团伙也越来越嚣张,开始染指当地的蔬菜交易。

  2015年,浙江商人吴某在元谋县老城乡承包菜地种植蔬菜。蔬菜上市前,宋元雄带着团伙成员找到吴某,表示要预订蔬菜,却并未交纳定金。3个月后,当另外一名菜商马某到吴某的基地收菜时,宋元雄带着团伙成员出现了,百般阻挠交易。

  随后,马某准备将蔬菜拉到市场交易,又遭到宋元雄及其团伙成员的殴打,迫于无奈,马某只得放弃与吴某的交易。这下吴某傻眼了,自己辛辛苦苦种植的蔬菜在市场里根本无人敢买。思来想去,吴某妥协了,最终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蔬菜卖给了宋元雄。

  被捕 拒不承认犯罪事实

  2017年初,当地公安机关先后接到部分菜农反映,蔬菜交易市场存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情况。民警针对这些碎片化信息进行调查,多条线索最终都指向了宋元雄。

  “在整个能禹蔬菜市场,这些人均有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综合起来判断,该团伙已经是一个恶势力团伙的雏形。”元谋县公安局副局长杨树强介绍。经过7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公安机关对这个团伙以往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并固定了证据,终于将该团伙一网打尽。

  公安机关先后抓捕了2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1名被依法刑事拘留。按照法定程序,元谋县公安局提请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对这21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犯罪事实涉及绑架、抢劫、敲诈勒索等多个罪名,但问题随之而来。

  “案件刚到审查逮捕这个环节的前一星期,公安机关的承办人跟我们交流时,就提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显琼说,“主犯宋元雄一直都是零口供,一直都不供认,要想从他身上打开突破口,几乎是不可能的。”

  曾被判过刑的宋元雄熟知公安局、检察院办案程序,他百般抵赖,拒不承认所有犯罪事实。

  公安机关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群众提供线索,还建立有奖举报机制,但仍无法打消受害人和知情人思想上的顾虑。本地人怕遭到打击报复不愿作证,外地客商则大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不愿提供线索。而这样的局面,在几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终于被打破。

  判决 数罪并罚获刑十年

  2018年5月23日,一场声势浩大的庭审在元谋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罗敬明作为公诉人出庭。到法庭辩论阶段,在大量证据面前,主犯宋元雄的心理防线逐渐被瓦解,做了部分有罪供述。

  经过2天半的开庭审理,法院认定,以宋元雄为首的犯罪团伙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法院判决,被告人宋元雄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4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对宋元雄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5万元。

  释法 依法惩处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规定,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

  恶势力一般为3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恶势力犯罪组织的特征表现为:有3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其他犯罪活动。

  该《指导意见》提出,要依法惩处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第十七条规定,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理:

  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规定的“威胁”,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条件的,应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同时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犯罪构成条件的,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罗敬明介绍,案件结束后,行业主管部门跟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对在蔬菜交易市场上欺行霸市等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如今,元谋蔬菜交易市场里秩序井然,每天的平均交易量近2000余吨,从金沙江畔产出的新鲜农产品在72小时内速递到国内外餐桌。罗敬明说,菜农菜商们脸上的笑容,就是检察机关秉公办案的全部意义。(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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