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西省多地打掉一批恶势力
极大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真是大快人心!
看看,又有哪些恶势力栽了 !
2006年以来
邓某明利用其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生米镇某村
党支部书记的身份和其当地宗族势力
长期横行乡里、欺压村民、称霸一方
为树立威信和获取非法利益
扰乱了当地
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且逐渐形成了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对邓某明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贪污罪,判处邓某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罗某云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贪污罪判处邓某龙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其余10名被告人均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李某来利用宜春市袁州区
温汤镇某村某组组长的身份
凭借在家族中的威信和家族势力
以土地被政府征收为由
纠集其亲属和村民
采取阻工等方式强揽工程
实施了多次违法犯罪活动
逐步形成了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
称霸一方,为非作恶
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来、谢某安、李某萍、李某、谢某斌、张某、张某福、易某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经常纠集村民在一起,采取阻工、威胁等手段强揽工程,情节严重,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李某来、谢某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被害人朱某生财物,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李某来伙同他人互相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串通投标罪。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来等8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依法判处李某来等8人一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