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适用小额速裁程序,仅用5天时间就案结事了。
高效率得益于天山区法院的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该院于2017年制定《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繁简分流规定》,将繁简分流全面覆盖整个民事审判领域,科学制定繁简案区分标准和分流规则,切实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形成了案件审理提质增效新模式。
在案件繁简判断上,该院结合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将案件的繁简数量比预判定位为3:7,即30%的繁案、70%的简案。由民一庭组建的简案团队对70%的简案进行先行调解、快速审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简化案件审理流程,庭审力求有的放矢、细审争点,极大压缩了庭审时间,提高结案效率;剩余庭室组成繁案团队,负责审理30%的繁案,发挥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对案件的“会诊把脉”和审判监督作用,确保案件审理质量。
在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中,如何畅通繁简案件流转渠道是关键。该院规定,案件进入立案程序后,由立案庭根据案由、案情、反诉、申请鉴定等客观因素确定出疑难案件,直接分至繁案团队进行审理,剩余案件全部分至小额团队进行快速调解、审理,对于复杂、无法快速结案的案件,经庭长审核后移交繁案团队。此外,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在一定周期内对繁简案件收案量进行统计,及时对案件移转数量进行调整,避免繁简案件比例严重失衡。
自该院全面实施繁简分流以来,简案审理周期明显缩短,调解率提升至50%以上,在收案量持续保持高位运行的情况下,保证了全年结案率在90%以上,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繁简分流制度优势得到充分体现。( 王晨 邢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