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从7月16日开始,安徽芜湖许多市民的微博、微信朋友圈都流传着一段视频:在一个平台上,一条1米多长的鳄鱼正在悠闲地散着步,从视频所在的背景来看,地点疑似芜湖市滨江公园芜湖大剧院附近。这条视频是否真实?为此记者展开调查。
17日上午,记者从芜湖市公安机关了解到,视频属实。这条鳄鱼是在芜湖大剧院驻演的一家演艺公司的演员所有,当时鳄鱼的主人正在平台上遛鳄鱼。
早在一个星期前,就有市民在安徽芜湖大剧院附近发现了这条鳄鱼,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辖区派出所赶到现场后,找到了鳄鱼的主人,但这条鳄鱼是否属于野生保护动物,鳄鱼主人是否取得饲养鳄鱼的资质等问题,并不在公安机关所管理的范畴内,所以辖区派出所只能对鳄鱼主人进行约谈,要求鳄鱼的主人将鳄鱼关在笼子里,不能在公共场所出现,鳄鱼主人当时表示同意。
没想到7月16日,这条鳄鱼再次出现在滨江公园芜湖大剧院附近,辖区派出所得到消息后,再次赶到现场处置,并将鳄鱼主人传到到派出所,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行政处罚。公安机关表示,他们将会就此事联系林业部门,对此事进行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