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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投入69800元三年可赚1040万元” 警方捣毁一传销团伙

2019-07-17 19:52  来源:云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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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需投入69800元,最多三年就可赚回1040万元。稍有常识的人,都不会相信这样的谎言。但还真有人信了,而且人数达到140余人。日前,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通报,近期昆明警方在昆明市呈贡区打掉了一个传销团伙,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向亲戚朋友下手

  据民警调查,这个传销组织以“1040阳光工程”、“连锁经营”为幌子,以拉人头、缴纳会费、发展下线等方式开展传销活动。刚加入的成员需要缴纳69800元“会费”,之后就要不断地发展“业务员”。声称只要“业务员”业绩优良,就能“空手套白狼”,三年赚到1040万元。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也因此得名。而被他们“忽悠”的,大多是他们最亲近的人。

  此外,这个传销团伙,有十分严格明确的等级,分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高级业务员(老总),且根据不同级别提成返利,获取非法利益。

  除了利益链条明确,他们也很注重“意识形态”的管理,自律总管、能力总管、自律配合等都由专人专职,对“会员”开展持续性的精神控制。

  140余人参与传销

  据参与侦办此案的民警介绍,“1040阳光工程”是近年来兴起的新式传销组织,其活动方式明显符合拉人头、缴纳会员费、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

  这种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扣留身份证和手机,而是以资本运作的旗号,让参与者拉自己的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传销团伙成员每时每刻都在研究着人的心理,传销团伙成员之间每天都会串门交流邀人的心得和技巧,而且还有各种会议不断为他们“造梦”。

  警方查明,至2019年2月,形成了以米某某、刘某某、付某某、林某某为骨干的传销犯罪团伙,参与传销的人员达到140余人,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目前,米某某、刘某某、付某某、林某某等22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警方教你识传销

  警方提醒,无论传销的“外衣”怎么换,辨别传销的真面目,只需看三个特征:第一,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缴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第二,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关系;第三,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只要符合这三个特征,就肯定是传销,千万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真的不幸上了“贼船”,赶快向警方求助,还要记得保留这些证据:1、投资的书面或者电子合同。2、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转账凭证。3、电子邮件、微信、QQ、短信等通讯记录。4、犯罪嫌疑人的主体身份、联系方式等。(查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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