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永安市公安局一民警
在驾车过程中未系安全带被群众指出后
这位民警心平气和敢于担责
给自己开了一张罚款100元的罚单
事情经过是这样子的
7月5日10时许,永安市公安局青水派出所民警欧毅在青水乡辖区进行交通纠违,现场查获持C1驾驶证,驾驶车牌号为闽GD****的两轮摩托车的蔡某。
因准驾车型不符,欧毅依法暂扣车辆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款300元,记12分。一开始,蔡某拒绝签字,但在民警的耐心解释下,蔡某才不情愿签下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蔡某在签字后,迟迟不肯离去,站在边上看民警执法并说道,“民警查酒驾纠违应该提前通知辖区群众,告知纠违的时间地点。由于派出所宣传工作不到位没提前通知,导致我持C1证驾驶两轮摩托车。”
蔡某的“围观”一直持续到交通纠违结束。这时,蔡某声称其车辆被暂扣,住所离交通纠违地点较远,没有办法回家照顾家中生病的孩子。了解蔡某的困难后,欧毅主动提出让他乘坐警车(车牌号闽G0808警)送其回家。
当蔡某坐上警车后,欧毅在启动挪车的过程中(距离约10m)因未及时系上安全带。蔡某立马指出民警未系安全带,要求民警报出警号,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而后,欧毅秉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秉公执法,现场报出了自己的警号,并为自己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未系安全带,罚款100元,不扣分)。
处理结束后,欧毅系上安全带,驾驶警车将蔡某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