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我要投稿
长安播报

“套路贷”又翻新花样:借3万限7天骗还14万

2019-06-30 23:34  来源:宁夏法治报  责任编辑:王淑静
字号  分享至:

原标题:宁夏首例“套路贷”涉恶团伙落网记

“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由于“套路贷”隐蔽性强,被害人很容易上当。“套路贷”犯罪的发展蔓延,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容易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辍学、卖房抵债等严重后果,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套路贷”被圈定为重点打击行为。近日,宁夏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破获全区首例“套路贷”涉恶团伙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该案涉及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3项罪名,目前,案件已进入诉讼阶段。了解“套路贷”涉恶团伙案件侦破始末,认清“套路贷”的真面目。

金凤警方查明,自2018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等人长期盘踞在银川市,在贷款过程中,以故意“拉长借款周期”、收取“家访费”、“中介费”、“服务费”等方式虚增借款债务,从而对被害人实施诈骗以获取钱财。若被害人无法偿还高额利息及欠款,犯罪嫌疑人便使用威胁、恐吓、殴打、滋扰、非法拘禁等暴力方式进行催收,谋取暴利,逐渐形成规模,发展成通过“虚增债务”“暴力要账”等方式谋取不法利益的犯罪团伙。据警方调查,该团伙以黄某某为纠集者,苏某某等7人为团伙成员。

2018年5月,金凤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他们通过微信朋友圈散布的借贷信息联系到一家小额借贷公司,没想到陷入“套路贷”。其中一名受害人借了3万元,扣除手续费、中介费后到手只有2.2万元,还款期仅有7天。随后,犯罪嫌疑人以“拉长借款周期”“家访费”“中介费”“服务费”为由虚增借款债务,逾期后,要赔付违约金,逾期天数越多,违约金越高。“比如还款期为7天,第8天会收500元的违约金,到第9天违约金就变成1000元。”据办案民警介绍,最终,该受害人前后偿还了14万元,依旧没有还清贷款。违约金越翻越多,受害人无力偿还,借贷公司便会不停滋扰受害人,甚至采取非法拘禁等犯罪手段。

接到报案后,金凤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经过前期侦查得知,此公司人员固定,分工明确。随即大队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并针对此公司制定相应的侦查策略,明确侦查方向。在进一步的分析和研判中,发现该公司在办理贷款时,存在签订虚假借条、伪造交易流水、刻意虚增债务并收取高额手续费的行为,以此制造高额违约金,从而获取利益。且此公司成员多使用滋扰、恐吓、威胁等方式对贷款人进行催收。高额违约金以及暴力催收方式对贷款人的身心及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害,甚至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社会危害性极大。

在掌握该犯罪团伙犯罪事实后,办案民警通过侦查发现,该团伙主要成员聚集于金凤万达C座某房间内,随即民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现场抓捕。抓获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后,民警立即对犯罪现场进行搜查,同时对犯罪嫌疑人展开突审。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并供述了其同案犯苟某某、苏某某。随后,侦查员将犯罪嫌疑人苟某某、苏某某抓获。

为进一步获取犯罪证据、确定案件事实,金凤警方组织专门力量对案件中搜查获得的涉案文件、物品进行查证梳理。由于此案件性质特殊,存在大量涉案文件、物品,最终经过数名侦查员多天不懈工作,最终获得大量有利证据,为案件的进一步办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警方已落实19名受害人,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首席记者 马哲 记者 段涛 手绘)

“套路贷”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不法分子对外多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完全违反合同所签订之内容,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不法分子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贷款公司会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示威者暴力袭击警察致13人入院治疗 香港警方拘...

香港警方表示,示威行动出现更多暴力是对香港法治的严重冲击。

因下肢行动障碍“不予录取”法院怎样判决?

法院:“不予录取告知书”违法!

马鞍山女子哭诉遭反转:醒醒吧!政法机关不是 ...

一场自导自演5000万点击量的闹剧!

一家三代从警70年 风雨警涯诉说“新警察故事”

一生为警,一世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