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健是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她最近有了一个新身份——马鞍山市律师调解工作室的律师调解员。
这个身份对她来说十分特殊,因为这个身份,发生纠纷的双方只要愿意,她就可以迅速地调解处理矛盾,经调解达成协议,同时得到法院的确认。之后,一方若不履行协议上的义务,另一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需再走其他程序。这就是律师调解员这个身份的独特之处。
像冯健一样,目前马鞍山市有167名律师调解员,分布在全市四类律师调解工作室,向需要调解的群众提供服务。市律师协会会长周巧龙介绍,律师介入调解,既有利于当事人纠纷的多元化解决,又有助于减轻法院“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是一项多方受益的创新工作。
办结高效 群众省力又省时
让冯健引以为荣的是,她办理了华冶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的第一个调解案。
这个案子的当事人贾先生为追回购房首付款,已奔忙了半年多,没想到经过律师调解员的调解,竟两个小时就办结了。这让他惊喜不已,更对律师调解工作室的作用高度肯定。
贾先生是外地人。半年前,他在马鞍山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书,预交了定金三万元和居间费两万元,又根据认购协议先后分三次向房地产公司缴纳42.1149万元的首付款。因银行贷款没有着落,贾先生向开发商提出终止购房,并要求全额退款。开发商认为应该按照认购协议书执行,贾先生如果后期不购房违约,则47.1149万元均为违约金,不退。这个结果,贾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历时半年多的时间里,贾先生与开发商多次商谈都无法解决,贾先生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也准备到法院打官司。
消费者协会与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联系后,共同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取证据,完善调解手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成调解小组,模拟法院开庭。双方当事人、调解员、书记员,按照调解工作的程序,着重情、理、法的思路,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开发商扣除贾某三万元定金后,一次性返还贾先生44.1149万元。“这就是律师调解工作室的效率,大大方便了我们老百姓,解决了我们的难题!”贾先生告诉记者。
“诉讼费不要出,调解结果法院也认,还不用等几个月的开庭审理时间。” 冯健介绍,一般未聘请律师的当事人,基本上都是弱势群体,都愿意接受这一诉前的律师调解。只要“原告”愿意调解,剩下的工作就交给律师了。
此案顺利调解结案,节约了司法成本和当事人打官司的麻烦,发挥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授牌的“律师调解工作室”的功效,是创新多元调解的成果。
政策给力 矛盾“秒”变“三赢”
律师调解为何有这般“威力”,因为有政策“撑腰”。
马鞍山市是全省律师调解4个试点城市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意见,该市从去年开始,采取“先行先试,边推广,边总结,边完善,边提升”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全面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在马鞍山市落地生效。截至目前,该市建立了一支由167名律师组成的律师调解员队伍,律师调解员已调解案件716件,调解成功382件,调解成功率53.4%。有效方便百姓的同时,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实践优势,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马鞍山市通过政府采购服务解决调解经费,搭建起四类律师调解平台。即市律师协会成立律师调解中心,市、县、区7家人民法院,18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6家律师事务所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实现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市、县(区)全覆盖,并正在向乡镇(街道)延伸。调解工作室(中心)建设统一的形象识别系统,推进各调解中心(室)配备调解全过程的录音录像设施,确保调解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创新律师调解方式方法,是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马鞍山市积极发动党员律师、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和资深律师参加遴选。经过严格审核, 167名政治素质过硬、专业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热爱公益事业且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律师,成为律师调解员,专业涵盖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建筑工程等民商事领域。
“只要律师调解成功,马鞍山市各级法院差不多是‘秒’出裁定书——立案审查合法后,趁热打铁,当场予以确认。”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律师主持调解的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所依法律程序一致,其确认的效果也一样,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上无障碍,政策上有支持,效果上各方都满意,这是三赢。”为了最大程度方便当事人,也为了突出律师调解“专业、快速”的效果,马鞍山市各级法院对调解、裁定进行“无缝对接”。
“走心”调解 诠释为民情怀
好事办好、重在落实。马鞍山市建立了由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律师协会主要、分管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建立健全日常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和周督查、旬汇报、月调度的督查机制。
在日前的一次联席会上,马鞍山市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专委会主任委员江涛律师,谈到了他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调解指派工作,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委刘鸿飞、庭长曹悝元倾力指导下,成功在诉前调解了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马鞍山多家烟酒店及超市共8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就是充分发挥了大数据应用与法律专业优势,作为中立第三方将大数据检索的类案裁判尺度告知双方,居中提出法律分析意见,高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受到了法院和各方当事人的信任与好评。这个案例为安徽省区域内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律师调解工作树立了成功典范。
市律师协会会长周巧龙介绍:“律师调解工作室升级后,我们会把律师名册提供给当事人,他们想找谁来调解,自己选。律师们的努力和成绩,将会得到更多的认可。” 周巧龙律师自己也是一名律师调解员,对于创新的律师调解工作,他认为:“律师调解,是一个靠情怀、公益心来投入的事业,需要律师付出时间和精力的工作。调解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调解过程,洞察人性,从而刷新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这对我们的执业生涯,是非常有帮助的。”周巧龙告诉记者,他们看好这项制度,也希望将律师“诉前调解”扩展到“诉中调解”,以便更充分发挥律师调解的作用。
律师调解是指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律师调解可以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包括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但是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