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向社会公开发布一批终生禁驾名单,曝光一组典型摩托车事故案例。
据悉,此次公布的终生禁驾人员共有35名,都是今年以来,被江西省公安交管部门作出处罚的。这些驾驶人分别来自赣州、抚州、吉安、景德镇、萍乡、鹰潭、宜春等7个地市。 其中,年龄最大的1961年出生,年龄最小的1996年出生。
“造成终生禁驾的情形和原因主要有两种。”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部分人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另外一部分人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的终生禁驾名单中,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名单的人员一共8人。 其余23人都是因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构成犯罪的,被处以终生禁驾。
附:终生禁驾名单
同时,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还曝光了一组摩托车典型事故案例。
近年来,非法改装两轮机车(俗称“鬼火”摩托车)肇事高发,其使用群体也往往是未成年人或者罔知后果的年轻人。这类车辆大部分非法改装、手续不全、没有保险,车主自知无法通过年检,一旦肇事常常无法保障损害赔偿,多引发逃逸、顶包等严重后果,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2019年3月13日20时49分许,曾某(女,14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载蓝某)沿赣州市会昌县城湘南三路,自东往西行驶至会昌县财富港二期小区门口路段时,因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与由南往北横过道路的行人邓某(女,26岁)、刘某(女,2岁)在道路中心发生碰撞,造成曾某、邓某、刘某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2019年3月11日凌晨0时49分,在吉安永丰县崇文东大道,两辆发着鲜艳灯光的“鬼火”摩托车由东往西,飞速行驶。其中,刘某(男、21岁)驾驶的摩托车突然撞向路边花坛发生侧翻。经查,事发当晚,刘某、邹某、张某在县城聚餐,在酒精的刺激下,刘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负载张某与邹某无证驾驶的摩托车互相飙车,因速度太快且操作不当,刘某驾驶的摩托车撞向路边花坛。事故造成张某(男、16岁)送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刘某颈部受伤。一同飙车的邹某也因无证驾驶、飙车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9年4月6日中午,谢某(女,18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后载邹某,女,19岁)沿赣州市会昌县红旗大道自西往东行驶。11时42分许行驶至206国道会昌县城地税红绿灯路段时,未按交通信号通行(闯红灯),与沿206国道由南往北抢黄灯行驶的小轿车赣B**875相撞,造成谢某、邹某受伤,两车损坏。
江西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一定要敬畏生命、尊重生命,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守法驾驶、文明出行,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任何一次侥幸都会给安全埋下隐患,甚至造成永远也无法弥补的伤害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