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来累计收治强戒人员10.3万余人,湖南省首批8个所通过全国统一戒毒模式考评验收,建成35个省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情况。
11年累计收治强戒人员10.3万余人
目前,湖南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有强制隔离戒毒所21个、戒毒康复所1个,现有在职民警3300余人,在所戒毒人员14000余人。
湖南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积极参与全省禁毒人民战争和禁毒“三年大行动”,通过新建、迁建、改扩建,不断扩大收治容量,加大收治力度,收治床位由原来的1.3万张上升到1.7万张,在省禁毒办指导下,建立收治协调机制,确保了依法依规应收尽收。2018年收治强戒人员11000人,戒毒康复人员700人,自2008年《禁毒法》颁布至今,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0.3万余人。
为了解决吸毒人员中病残人员多、收戒难的实际困难,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狠抓戒毒场所医疗体系建设,近3年来,共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配齐场所基本医疗设施,培训医疗骨干,改善医疗条件,提高病残收治能力。同时,将省麓山所打造成特殊病戒毒人员收治专管所,在常德、衡阳、白马垅等所建立了特殊病收治中心,集中收治精神障碍、高血压、HIV等特殊病戒毒人员,2年来累计收治特殊病戒毒人员1200余人。
建立全国统一戒毒模式
为规范戒毒管理、提升戒毒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2018年5月,司法部在全国戒毒场所部署建立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要求各省用2-3年的时间建成。
湖南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按照“全面启动、分类推进、分批建成”的工作思路,统一规划,统筹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所统一戒毒模式的核心框架已基本建成,第一批8个所已通过考评验收,其他所将在今年年内建成。2019年5月,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现场推进会在湖南召开,司法部评价湖南统一戒毒模式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推介。
打通戒毒“最后一公里”
我省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依照《禁毒法》《戒毒条例》,在重点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戒毒康复和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全面履行戒毒职能。
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是由省政府举办的唯一一家戒毒康复场所,该所创建了“戒毒康复爱心基金”,对戒毒康复人员实行“三免一补”,即免急性脱毒费、住宿费、伙食费,并根据戒毒康复人员脱毒治疗、行为表现、戒治效果评定星级,给予一定奖励补助;建立了戒毒人员“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先后为320名戒毒人员实施过渡性安置。截止今年5月,累计收治自愿戒毒人员8200余人,从近三年持续跟踪照管的1800余名戒毒人员看,戒治效果良好。
为提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成效,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在全省毒情严重的乡镇、街道建立了35个省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探索形成了"两站并建、一体运行、所地联动、综合帮控"的工作机制。目前,驻站工作民警65人,协助照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4780名,平均控管率达85.1%。重点打造的长沙市定王台、常德武陵区、湘西花垣等10个站点,有两个成为全国示范站点。
创推"百千万"戒毒操守工程
2017年以来,湖南省戒毒管理局率先在全国提出并启动实施戒毒人员“百千万”戒毒操守工程,力争通过精准帮扶,用5年时间,打造100个保持操守3年以上的成功案例,培养1000名保持操守2年以上的戒毒典型,建立10000名保持操守1年以上的万人操守团队。
活动启动实施以来,各所对戒毒意愿较强的戒毒人员重点加强教育引导和出所后跟踪帮扶,委托当地公安机关或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不定期进行毒品检测,随时掌握他们的操守和康复情况,全系统已培养460余名操守保持在2年以上的戒治典型,戒毒人员自愿组成了75个戒毒典型帮教团队,已有近4500名戒毒人员出所后保持操守1年以上。
通过辐射带动,愈来愈多的戒毒人员向“典型”靠拢,开启了新的“阳光人生”,很多人戒毒后又成为禁毒戒毒志愿者,今年由省禁毒委表彰的"湖南十佳禁毒志愿者"中,就有2人是"百千万"戒毒操守工程的戒毒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