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我要投稿
长安播报

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买房的女局长在庭上说了啥?

2019-06-24 20:45  来源:平安广西网  责任编辑:刘杰
字号  分享至:

  6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岑溪市民政局原局长黄立波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


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立波于2012年至2018年间,利用担任岑溪市民政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教育培训等项目向他人索取财物、收取回扣共计人民币427.43万元;


  2017年6月至11月间,黄立波与岑溪市民政局原负责主管财务的工作人员杨妮、原负责后勤接待的工作人员朱琰(均另案处理)合谋,在2017年村级两委换届工作培训项目费用结算和支付的过程中,采取虚开住宿费、餐饮费的方法向岑溪市民政局报账,共套取公款人民币20.54万元予以侵吞;

  2014年12月,黄立波同意从岑溪市民政局的公款中借款人民币50万元用于垫付岑溪市第二十征地工作队的工作经费。后黄立波擅自将其中的40万元公款以其家属的名义在南宁购买房产,直至2017年8月才归还岑溪市民政局。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立波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在法庭的有序引导下,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本次庭审,部分人大代表、梧州、岑溪两级纪监委干部、岑溪民政局干部、新闻记者、被告人亲属及各界人士近100人旁听了庭审。另外,为满足社会群众对该案件的旁听需求,本次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网络直播。

  被告人黄立波发表了最后陈述,对其犯罪行为进行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予以从轻处罚。

  庭审经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不收村里娃,只养天鹅不养猪!”幼儿园园长 ...

每天3分钟,速览全国法治新闻。

吉林首例:生产销售假药被判三倍赔偿

保证最大范围保护广大药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用政法新媒体的春天,带来政法事业的万紫千红!

我们必须为共和国守住中国互联网的半壁江山!

他们是一群这样的法官

人民法官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