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一种宝贵的软实力。今日起,长安新疆推出《律师说法》栏目,通过律师对典型案例的专业剖析与解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倡导社会法治思维风尚,以期为引导广大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贡献微薄之力。
【案情】
6月15日12时43分,随着K9719次列车缓缓驶入和硕站,5名涉嫌参与“5·11”网络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和硕县。
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和硕县
5月11日,和硕县公安局接马某报警称:他被抖音网友骗取106500元。
经查,马某于2019年4月3日在“抖音”软件上与自称“大卫”的“维和部队指挥官”结识。“大卫”称自己在叙利亚解救人质时受伤,作为酬谢,叙利亚政府奖励他70万美金,但是这笔钱不能让他的国家知道。“大卫”请求马某代为保管,并称钱已以包裹形式寄往中国。期间,“大卫”以包裹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为由,于4月18日、29日和5月7日分次合计骗取马某现金106500元。
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银行卡
案发后,和硕县公安局第一时间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马某提供的电话联系方式与对方银行卡号进行侦查。
专案组辗转浙江省杭州、宁波市、广东省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开展调取证据。利用取款地监控录像,确定取款人员汤某、李某、蔡某、梁某,并将4人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供述系一名外籍男子找到他们,承诺帮忙取款并转账就付相应的提成。
根据4人提供的线索,民警辗转多地收集证据。最终在广东省东莞市成功抓获该名外籍犯罪嫌疑人。
截至目前,共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扣押赃款23.26余万元人民币,扣押作案车辆一辆。借助公安部相关平台,查出犯罪嫌疑人涉及内蒙古、天津、四川、山西、河南、江苏、新疆等7省10地案件10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律师说法】
上海段和段(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 杜蓝宏: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本案情况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可按诈骗罪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答疑解惑】
我被骗了多少钱可以报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被害人被骗的金额达到3000元即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报案时要做些什么?
由于网络电信诈骗案追查起来难度非常大,如果没有公安机关的介入,基本上无法告破。为更好地配合公安机关追究犯罪嫌疑人责任,追回被诈骗的钱,被害人应及时报警,并提供证据。
受害人可提供的证据主要有:
1、对自己被诈骗过程的完整陈述,尽量做到真实和详尽,不要为了面子而刻意隐瞒部分信息。
2、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包括QQ、微信、手机短信及其他可用于交流的网络软件或者手机APP的聊天记录。应尽量提供带有完整信息的手机或电脑供公安机关搜集证据或参考使用。
3、与被诈骗款项有关的银行流水记录。
通常能提供以上三项基本上就可以立案了。如果有条件,还可以尽可能多提供其他证据。包括:
1、与被诈骗活动有关的软件操作界面的照片、截屏、录像等。
2、手机通话的录音。有时候犯罪嫌疑人为了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也可能提供真实的手机号,此时如果将与对方的通话内容录音,则有利于在后期案件侦破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指控。
3、手机通话记录清单。这是在有录音的情况下,对通话录音对应的通话记录清单进行打印,以证明通话录音证据的可靠性。
【律师提醒】
1、不要给陌生人转账。
2、不要为了能刑事立案而在被骗金额较小时,主动向犯罪嫌疑人增加支付款项至3000元及以上。
3、请专业人士帮助。如果不懂得如何保全证据,请及时委托律师代为收集、整理证据,这样有利于提高立案工作的效率,避免证据上的疏漏导致事后无法弥补的损失。
[律师说法]栏目由上海段和段(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协办。(马芳、韩晓娜、杜蓝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