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会,会议由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兴伟主持,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六巡回指导组组长刘盛龙、成员于清磊到会指导。
作为省检察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研讨的第一课,此次研讨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以下简称《论述选编》)中的《弘扬伟大长征精神,走好今天的长征路》一文,宋兴伟和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昆分别领读,7位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强大精神力量。作为红色基因的传承者和弘扬者,全省检察人员必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做到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以坚不可摧的精神和理想,造就铁一般的纪律,在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中焕发勃勃生机。
要传承红色基因,不忘初心担使命。省检察院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自觉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论述选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司法为民的初心,恪守法律监督的使命,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要传承红色基因,把服务人民放在心上。全省检察机关必须牢记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官的“人民”定位,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