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公安?保安?治安?特警?特勤?......
是不是令人眼花缭乱,分不清楚?
当你遇到危险和需要救援时,该向哪个求助?
不仅让群众对李逵、李鬼难分,
少数穿仿制警服的人干的一些事儿,还让警队背了不少“黑锅”,
是时候清理整顿一下了!
为进一步规范保安行业管理,切实加强保安队伍教育培训,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大余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安行业规范治理行动。
6月12日上午,
江西大余县公安局督察大队会同治安大队
对全县保安公司、物业公司、金店的保安人员
穿着服饰、佩戴标志
以及相关企业、店铺、营业网点进行清查。
清查行动中,
民警共对全县相关单位、公司
所有着特勤保安服装进行摸底统计,
确保一个不漏,
在深入摸排保安员违规着装情况的基础上,
全面排查配备“特勤”“特别勤务”等标识的
保安从业单位名称、执勤装备、车辆、人员等,
并一律依法予以清理,
全面保证保安标志规范使用。
▲某公司使用“特勤”标志
此次共清查全县56个单位,
对佩戴含有“特勤”字样的服饰,
民警收缴了其标志、臂章等,
并约谈了相关负责人。
▲清缴的违规使用的相关标识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和《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识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规定,
大余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单位
进了处理
并责令其务必迅速开展清理,
规范保安服装和标志,
限期整改到位。
为什么不能佩戴“特勤”等仿警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真假警服怎么区分?
让江西公安给大家讲解一下:
【如何区分真假警服】
(这位江西警花所穿着的警服款式为:夏执勤服)
人民警察目前的制式服装有执勤服、作训服、春秋常服以及冬常服。只有佩戴了齐全的警用标志才能称之为警服,齐全的警用标志包括以下四个:警衔、警号、胸徽、臂章,这四个标志缺一不可。
《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须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