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辽宁省锦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名并表决,通过了于江任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的议案。
于江在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
锦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晓光,副主任杨晓光、张晓明、陆正伦以及2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杨晓光主持。会上,受锦州市政府委托,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军向大会报告了《关于提请于江、张振铎职务任免的议案》,全面介绍了于江的个人履历和工作经历。于江向大会作任职前表态发言。
于江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加入锦州公安这支队伍是组织和人民对自己的信任和重托,也是一次服务锦州、建设锦州、报效人民的宝贵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在锦州振兴发展中担当作为,用诚心、真心、专心和决心忠诚履职。坚决做到牢记使命、绝对忠诚,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时刻忠诚于党和人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远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市长的直接领导下,与各位副市长及政府组成人员相互支持,团结奋进,坚决维护好锦州平安、保障好锦州发展、服务好锦州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