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室把预防青少年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贯穿工作始终,积极推行“三化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处理坚持“轻刑化”,尽力教育挽救
“感谢检察官对我的关心和教育挽救,我对不起父母、老师,我知道自己错了。要不是检察机关给我这次附条件不起诉的机会,我想我会放弃读书、放弃自己,更不可能参加高考。今后我一定好好学习、好好做人,尽自己最大力量为社会做贡献。等录取通知书寄到,我第一时间打电话告诉您。”在宣布不起诉决定书时,王某某泣不成声,真诚悔过。
2018年9月,未检工作室在审理吴某等14人聚众斗殴案件时发现,其中涉罪的13名未成年人均是某中学高三年级学生。对此,办案检察官积极走访老师及家长,了解到13名涉罪学生在校、在家期间表现良好,没有违法犯罪前科,且大部分能考上二本类以上院校。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未检工作室对13名涉罪学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宝坻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室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在校生审慎起诉的要求,共为99名未成年在校生适用了附条件不起诉,同时会同发案学校和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多形式、多角度地开展考察帮教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上述99人中有60余人考入本科,20余人考上职业学校,较好地实现了附条件不起诉重点挽救、针对性帮教的工作目标。
讯问过程坚持“亲情化”,体现人文关怀
“在未检工作中,我们不仅要查清犯罪事实,更要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耐心帮助每一位涉罪未成年人从犯罪的阴影中走出来。”因此在讯问时,检察官充分发挥细腻、敏锐、温和的特点,消除涉罪未成年人的抵触心理,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及帮教。同时将刑诉法规定的亲情会见、刑事和解等特殊检察制度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机结合,实现了维护未成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双赢。
在一起盗窃案中,徐某某伙同四名未成年人以砸汽车玻璃方式实施盗窃13起。案发后,徐某某的父亲表示愿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但经济条件有限。办案检察官经与13名被害人逐一沟通,被害人主动降低甚至放弃了赔偿要求。最终,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为徐某某的从轻处罚创造了条件,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预防帮教坚持“社会化”,不断提升效果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凸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集专业性、复杂性、持续性、挑战性于一体的重点工作。为挽救那些一时失足犯罪的未成年人,未检工作室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转变普法宣传“一牛拉车”的传统思维,主动“走出去”,联合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团区委、教育局等单位,统一步伐,协同出动,努力构建“多核驱动”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体系,实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无缝衔接。未检工作室精心选取辖区爱心企业、学校,建立了四个异地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实现了对外地涉罪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
未检工作室还不断强化校园普法主阵地作用,多元化开展校园普法活动,积极构筑校园安全防火墙,先后开展了“向校园欺凌说不”“学法守法是最好的青春防线”等多门法治课程。五年来,依托“一室三长”工作平台,深入辖区有关街、镇集市开展普法宣传100余场;为辖区中小学校举办各类法治报告会、“模拟法庭进校园”巡演活动150余场。同时,积极提升未检工作社会影响力,利用“两微一端”及时传递宝坻未检动态,创办内部刊物《青春防线》,编印《学法手册》,购置学法材料《未成年人自护与预防犯罪手册》《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累计向辖区学校免费赠阅10万余册,受到师生的一致欢迎。
成立近十年来,宝坻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室始终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工作理念,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主”的原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今后,未检工作室将在继续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作为,不断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关护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