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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山东“四步走”答好扫黑除恶“综合试卷”

2019-06-11 20:33  来源:山东长安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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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山东省公安机关弘扬斗争精神,锤炼斗争意志,全力做好扫黑除恶答卷。

  山东“四步走”答好扫黑除恶“综合试卷”

  □人民公安报记者张瑜通讯员孟强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山东省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系列部署要求,周密部署,强势推进,答好扫黑除恶“综合试卷”。截至5月10日,共侦办涉黑案件103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455起、涉恶犯罪团伙案件3516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640起,查处涉案资产39.6亿余元。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第1步组织推动

  明确“三个一律”硬性要求,建立厅领导班子成员包片督导机制,创新“专家组+专业队+专班”模式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委书记刘家义,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等领导亲自动员部署、组织指挥。省公安厅党委多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部署,明确提出重点案件一律由“一把手”挂帅指挥、重要线索一律由“一把手”阅批调度、重大事项一律由“一把手”牵头推动的“三个一律”硬性要求,明确山东公安机关要实现“集中查结一批涉黑恶线索,集中抓获一批涉黑恶违法犯罪分子,集中侦破一批涉黑恶案件,集中提请批捕一批涉黑恶犯罪分子,集中移诉一批涉黑恶案件”的目标。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山东省公安厅建立厅领导班子成员包片督导机制,并派出厅领导或厅直单位“一把手”带队的10个工作组对各地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集中督导,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为更有力地打击黑恶犯罪,省公安厅创新推出“专家组+专业队+专班”模式,将省厅有组织犯罪侦查总队整合到省厅刑侦局,组建40人的扫黑除恶专家库和16人的专业队,抽调15名精干力量组成扫黑专班,着力打造省厅层面的指挥中枢和实战中心。省公安厅还组建由55人组成的法律服务小分队,为专项斗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保障。“只要基层需要,省厅全力帮助解决困难,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说。

  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山东省公安厅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山东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期限,明确目标,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督导问题整改落实。

  第2步攻坚驱动

  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组织“扫雷净土”专项行动、线索核查“百日会战”

  “今年以来,我们切身感受到了扫黑除恶的强劲力度,社会治安环境越来越好,群众出门放心、工作安心、生活舒心。”聊城市民刘先生由衷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点赞。

  “打准打狠”与“打早打小”并重、摧毁经济基础与铲除“保护伞”并举、专项打击与集中整治并行,山东公安机关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基本扫清了浮在面上的黑恶势力,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如何攻克蛰伏于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地下埋雷”?山东公安机关以“山东战役”为依托,进一步调整方向、突出重点、纵深打击,开展为期半年的“扫雷净土”专项行动,集中核查一批重点线索,深挖一批重大黑恶团伙,抓获一批蛰伏隐身的黑恶分子,净化社会治安土壤,为夺取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奠定良好的基础。

  方向明则路径清。山东公安机关及时校准主攻方向,统筹城市与农村、陆地与海洋、网上与网下,准确把握黑恶犯罪新规律、新特点,及时调整打击重点,增强靶向性。以矿产资源、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商贸市场、交通运输、非法高利放贷、文化娱乐服务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秩序的各类黑恶势力。紧盯新兴领域,将工作向互联网金融、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进一步延伸,严厉打击网络“套路贷”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形成全方位围剿之势。

  开展重点线索摸排是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效果的前提和基础。山东公安机关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深挖重点线索,坚持日常滚动排查与集中拉网排查相结合,不断强化对“黑车管”“黑物流”“黑物业”“黑旅游”“黑中介”“黑金融”的追踪调查。集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行动,优化核查机制,加快核查进度,着力解决线索“堰塞湖”问题。省公安厅成立实战化线索核查中心,市、县公安机关成立线索核查专班,实行“专班运行、专业核查、专责督办”核查机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主动发现能力。对中央督导组交办、公安部督转和厅扫黑办下发的重点线索,集中核查攻坚,查不清楚决不放过,尽快实现“见底清零”。建立线索备案抽查制度,不定期进行暗访检查和交叉互查,不让任何一条线索石沉大海。按照公安部要求,省公安厅还将建立实战化的扫黑除恶线索核查中心,进一步调配充实力量,真正发挥尖刀作用。

  扫黑除恶要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拔钉子,山东公安机关集中手段资源,用好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交办等超常措施,集中攻坚大要案件,全力打掉一批能量大、“洗白”早、根基深的重大黑恶分子。厅扫黑办全面梳理各地重点案件,对每个市挂牌督办2起以上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案件,由市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挂帅出征。对疑难、复杂和迟迟无进展、推不动的案件,省厅联合省检察院予以挂牌督办,组织集中攻坚。用好集中抓捕、公开缉捕、挂牌督捕等手段,全力缉捕黑恶在逃人员,力争将组织头目、骨干成员全部抓获归案。强化“打财断血”,全面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财产,加大追缴、没收力度,做到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资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时发力,彻底摧毁经济基础,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至今,大量案件目前已进入移送起诉、审判环节。山东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证据,加强协调,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制定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实行证据册制度,设立法制审核组,为侦查办案提供有效指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小分队、扫黑除恶专家库的作用,逐一筛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防止降格办理,确保准确定性。认真落实检法机关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办案机制,加快办案进度,实现快侦、快诉、快判。

  第3步联打联动

  着眼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强化警种配合、政法协作、信息共享,打好扫黑除恶整体仗

  扫黑除恶更是一套整肃贪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治理的综合性试卷。山东公安机关既充分发挥打击主力军作用,依法严打严惩,又推动纪律、组织措施同向发力,行政、司法资源相互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造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社会治理向行业领域延伸的重要战局、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的重要战线。

  全省公安机关强化警种配合,厅直25个成员单位全部制定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或专门下发通知,全警全力协作攻坚。治安部门印发加强派出所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法制部门组建全省公安机关法律服务小分队,监管部门积极开辟打击黑恶犯罪第二战场,交管部门组织摸排“车匪路霸”“非法带路”等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网安、食药环侦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力配合破案攻坚,提升打击成效。强化政法协作,出台《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统一执法标准,提升办案质效。实行“大三长”“小三长”联席会议、案件会商通报等制度,建立侦查环节提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机制,实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强化工作衔接,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快速移交、双方反馈机制,适时开展同步办案、联合办案,增强“打伞”力度。主动联合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农村“两委”候选人联审等工作机制,助力基层组织建设。强化信息共享,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实施涉黑恶犯罪案件涉案企业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等文件,与省政府法制办等单位联合下发《山东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在此基础上,今年以来,山东公安机关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增强打击整治辐射力,坚决打好严打犯罪主动战,全面打击严重暴力、经济金融、电信网络诈骗、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奋力在各条战线争先,推动社会治安主要指标达到历史最佳。强化网上防黑屏障,推动宣传、网信等部门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明确划清法律底线,有效规范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生产经营活动。

  第4步宣传发动

  运用“网上+网下”“大众+分众”宣传模式,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2018年9月15日,济南市公安局在齐鲁工业大学举行“远黑恶、近阳光”大学生安全防范联盟成立暨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与会人员集中参观济南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题宣传展板,实地观摩警用装备展示和现场咨询台,认真听取一线民警讲授的安全防范课,增强了大学生对“校园贷”“套路贷”等黑恶侵害行为的抵御能力。

  人民群众是扫黑除恶成效的最深刻感受者,要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需要自上而下地推动,更需要最大限度发动群众,共同打击黑恶势力、深挖黑恶线索。山东公安机关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依托社区警务工作,借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充分倾听群众声音,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不断掀起斗争高潮。

  山东省公安厅成立扫黑除恶新闻舆论宣传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各级公安机关运用“网上+网下”“大众+分众”宣传模式,广泛宣传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战果成效。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播放公益广告50余万次,在公众场合、公共交通工具等张贴标语900余万条。济宁公安机关依托“济宁公安”APP、民生警务平台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宣传信息1380条。

  山东省公安厅联合省法院、检察院、司法厅发布打击黑恶犯罪的通告,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全省公安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达2.7万条,省厅扫黑办接听群众举报电话2800余人次,接收群众举报信9900余封。截至5月13日,共有1465名涉黑恶人员投案自首。

  山东省还两次对黑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修订,最高奖励金额提高至20万元。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已兑现举报奖金300余万元,群众参与积极性空前高涨。省公安厅先后5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各地公安机关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70余场次,通报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战果和成效,发布典型案例,引起广泛社会反响。

  青岛破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实施“套路贷”犯罪,暴力讨债肆意滋事

  1月23日,青岛市公安机关打掉以赵某、田某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破获刑事案件22起,查扣涉案资产2200万元。

  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赵某、田某纠集多名有前科劣迹和社会闲散人员,以青岛某公司为依托,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致7人轻伤、5人轻微伤,形成以赵某、田某为组织领导者,孙某、赵某、刘某等为骨干成员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该组织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合同、虚增债务等手段实施“套路贷”犯罪,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菏泽打掉一涉黑犯罪团伙

  暴力打压同业竞争对手

  1月10日,菏泽市公安机关打掉以董某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破获刑事案件30余起,查扣各类涉案资产883万元。

  公安机关查明,董某纠集多名有前科劣迹和社会闲散人员,以某公司为掩护,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致3人轻伤、2人轻微伤,逐步形成以董某为组织领导者,于某、杨某等为骨干成员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勾结煤矿管理人员,非法获取煤炭运输、购销份额,暴力打压同业竞争对手,严重破坏当地的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重拳出击深挖根治

  □槐国栋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系列部署要求,把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周密部署,强力推进,迅速形成对黑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取得重大战果和明显成效。

  坚持最高站位,山东省公安厅先后多次召开全省推进会议,推行“三个一律”、局长盯案、分片包干、专项督导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最强措施,对重大、疑难、复杂的黑恶犯罪案件,积极运用提级管辖、异地用警、挂牌督办、专家会诊等有效措施,实施专案攻坚。坚持最优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衔接配合,刚性落实“一案三查”,健全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机制,着力推进“打伞破网”;优化与金融、税务、审计等部门的办案协作,实现侦查破案与清查资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与切断利益链条同时发力,着力推进“打财断血”。坚持最大声势,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加大宣传力度、覆盖广度、发动深度,两次对黑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修订,将最高奖励金额提高至20万元。

  下一步,山东省公安厅将把中央督导组“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立行立改,做到问题解决不彻底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决不放过、人民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推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发展。

  一是聚焦提升站位,狠抓组织推动。以攻城拔寨的气魄和攻坚克难的勇气,坚决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发展,以新的斗争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二是聚焦“山东战役”,狠抓破案打击。敢啃硬骨头,勇于拔钉子。进一步强化“打伞打财”,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彻底摧毁背后“保护伞”、关系网。三是聚焦“百日会战”,狠抓线索清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核查专班,对中央督办线索和公安部督转线索实施专班作业、集中攻坚,确保按期“见底清零”。四是聚焦督导筛查,狠抓整改落实。省厅成立督导组,深入一线,实地调研,以“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作者为山东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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