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邢台市公安局大曹庄分局破获了一起婚姻诈骗案。
今年2月26日上午9点左右,曹某拿着结婚证来到河北邢台市公安局大曹庄分局报案,称他遇到了婚骗子,被诈骗了11.6万元。据曹某描述,2017年4月15日,邻村媒婆给他介绍了个广西媳妇王娜娜(化名),双方互相看过照片和视频简单沟通后,女方同意在自己家见一面。于是曹某在父亲和媒人的陪同下,来到广西王娜娜家里,双方见面聊了聊都很满意,当场协商彩礼11.6万元,王娜娜跟随曹家父子和媒人回到河北邢台宁晋。曹某取出11.6万元现金,王娜娜存好后与曹某在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婚后的一天,王娜娜提议出去玩,与曹某一起去了长沙,在长沙火车站趁乱与曹某走散,曹某拨打她的手机,语音提示已关机。曹某在长沙找了两天没有结果,无奈回到家中。曹某与家人商量后去问媒人,媒人说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们一家人又跑到广西王娜娜家里,那里早已人去楼空,无人居住,问邻居也无人知晓。
曹某一家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找到王娜娜,无奈之下,2019年2月26日来到河北邢台市公安局大曹庄分局报了警。民警张浩根据曹某提供的身份证信息,联系上广西警方,几经辗转联系上王娜娜,充分沟通后了解到,王娜娜有老公孩子,正在婆婆的照顾下在家坐月子,与他口中的“妻子”根本不是一个人。警方初步判断,此人可能冒用了他人的身份证。
民警综合分析、深入研判,发现广西籍翟姓女子有作案嫌疑。办案民警立即赶往广西,经进一步工作,最终确定翟某某为犯罪嫌疑人,遂将其上网追逃。4月25日,犯罪嫌疑人翟某某在江西南昌市鹰潭火车站被抓获,并于4月30日被办案民警押解回邢。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翟某某对冒用他人身份诈骗曹某11万余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翟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婚姻诈骗是个可怕的陷阱,急于想结婚而又苦于找不到对象的男女要引起注意,要克服急于求成的心理,并加强防范。不要轻信各种征婚交友广告,要了解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家庭背景;结婚前,最好不要有大笔的经济往来,如若被骗,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及时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