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深 借款6万元“滚”成26万元
广西宜州警方打掉一“套路贷”涉黑恶犯罪团伙
刘康/绘
借条写10万元,拿到手6万元,一年时间还了26万元,还不上就拿车子抵押……这是“套路贷”被害人陈女士的亲身经历。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警方从一起普通警情入手,经过2个多月缜密侦查、深挖扩线,摧毁一个盘踞在宜州多年的“套路贷”涉黑恶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7名,破获多起“套路贷”案件。这是河池警方破获的首个“套路贷”犯罪团伙案件。
家住宜州城区的陈女士因资金紧张,于2018年4月在宜州区“小九金服贷款公司”贷款10万元,但实际到账只有6万元。贷款分36期偿还,每10天为一期,每期需还款5378元,实际要还19.36万元。2018年9月,陈女士因在规定还款期限内多还了一期借款,便与该公司负责人周某红协商,要求免除一期需还的本金和利息,但被周某红以“公司有公司的规定”为由拒绝。更令陈女士想不通的是,自己不但如期还款,还主动多还了一期借款,但周某红硬是以“贷款逾期”为由,不分青红皂白地于2018年9月24日晚强行将陈女士的汽车开走。
为取回自己的汽车,陈女士多次通过电话与周某红协商,但都未能如愿。无奈之下,陈女士于2018年10月2日再次来到“小九金服贷款公司”,希望能与周某红协商解决汽车被扣押一事。
在周某红安排下,该公司的另一负责人陈某明接待了陈女士。陈某明提出,要想取回车子,就得交4万元的保证金,如果不交保证金,公司就要将车子卖给他人。为了取回车子,陈女士东拼西凑筹到1万元,还差3万元。这时,陈某明就跟陈女士说,公司可以再借给她3万元,但每日要收150元利息。迫于无奈,陈女士在向陈某明交了1万元现金的同时,写下一张3万元的欠条,并额外支付了500元“拖车费”。
回想起自己借款之后的种种遭遇,陈女士不禁胆寒起来,为早日摆脱这噩梦般的借款,她决定提前还款。今年2月28日,陈女士致电周某红,征求他提前还款的意见。周某红“斟酌”一番后答应了陈女士的要求,并向她提供了一个银行账户。同日,陈女士将剩余欠款汇入周某红指定账户。
原以为还完钱后,之前所交的4万元保证金可以拿回来,谁知保证金不但拿不回,后面还有更大的“坑”在等着陈女士往下跳。
今年3月23日,陈女士的小汽车再次被周某红强行开走。周某红通过电话告诉陈女士,因其还有4500元利息和之前借陈某明的3万元未归还,所以将车子开走以此作为抵押。为拿回自己的车子,陈女士再次被迫向周某红指定账户汇了34500元。在陈女士看来,走到这步应该算是结束了,不料事情远远没有她所想的那么简单。当陈女士打电话询问周某红什么时候可以拿回自己的汽车和之前所交的4万元保证金时,周某红推脱一番后告诉陈女士,因陈女士在2018年9月有逾期不还款的行为,按照公司“规定”,陈女士需支付违约金38000元。
一直如期还款的陈女士一头雾水,翻开还款流水账,自己根本没有逾期不还款的现象。更让陈女士莫名其妙的是,4万元的保证金只拿回2000元,并且还要交5000元的拖车费。车子明明是周某红开走的,何来“拖车费”?面对周某红等人多次变着花样的敲诈与索取,走投无路的陈女士最终选择了报警。
接到报案后,宜州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经初查,民警发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周某红等人涉嫌敲诈勒索、诈骗等多种罪名。
据陈女士介绍,在将近一年时间里,她共向周某红等人经营的“小九金服贷款公司”支付了26万元的所谓欠款。
就在侦查员紧锣密鼓地对案件展开侦查时,宜州警方陆续接到覃某龙、韦某亮等多名群众报警,称他们向“小九金服贷款公司”借款后,被该公司以各种“理由”索取数万、甚至数十万元现金,有的被迫卖车、卖房,有的被逼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专案组在经过两个多月缜密侦查后,掌握了周某红犯罪团伙大量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今年4月19日,警方兵分多路开展收网行动,彻底摧毁了这个盘踞在宜州多年的“套路贷”涉黑恶犯罪团伙,周某红、陈某明、刘某、韦某新等7名涉案人员被悉数抓获,查扣涉案车辆11辆,冻结涉案资金6万多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刘勇 李志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