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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为50名工人追回欠款128万,这个执行团队值得点赞!

2019-05-22 18:45  来源:京法网事 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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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太感谢通州法院了,帮我们拿到了工资!”

近日,北京通州法院执行局案款发放现场,一位拿到拖欠工资的当事人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到。

(当事人在案款发放手续上签字)

通州法院执行局群体性案件实施团队通过加大执行力度,转变执行思路,深入挖掘执行线索,为原北京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50名工人追回欠款128万元。

(法官助理金绍育打电话通知申请人领款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材料)

由于经营不善,被执行人北京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去年11月份出现停产停业,但是该公司100余名工人8月份至11月份的工资却未付清。在追讨工资未果的情况下,员工们陆续到北京市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劳动仲裁文书生效后,该公司还是未支付员工们的工资。

(执行局工作人员在检查申请人材料)

2019年1月份至3月份,刘某某、王某某、于某某等百余名工人陆续来到北京市通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案件后,通州法院执行局群体性案件实施团队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是网络查控系统反馈显示,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其名下银行账户也已经被外地法院冻结。另外,现场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的厂房及机器设备已经被其他法院查封。

考虑到被执行人北京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之前是生产食品及给便利店配送食品这一经营特点,执行局群体性案件实施团队转变思路,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的高管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同时针对被执行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方面的财产线索进行深入挖掘。由于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公司监事陈某某主动来到法院,向法院说明公司欠资情况及对外享有的债权情况,同时还提供了其公司对第三人北京某连锁便利店有限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证明材料。

得到线索后,执行团队带领司法警察当天下午赶往第三人北京某连锁便利店公司进行核实,并向该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冻结、提取被执行人北京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其享有的到期债权128万元。但是,该公司并未协助法院将案款转入法院银行账户,也未在执行异议期内向法院提出异议。鉴于该公司拒不协助执行的行为,法院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在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第三人北京某连锁便利店公司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并将被执行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共计人民币128万元分两次转入法院指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