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贵州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206起、破经济犯罪案件28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47名,涉案金额68亿余元,其中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01起,同比下降68.9%;立组织领导传销案170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01起、集资诈骗案30起,同比分别下降64.35%、64%、85.8%。
2018年,贵州省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等风险型经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侦破了一批涉及地域广、涉案金额高、涉网涉众、极易引发金融风险的大案要案。排查各类机构576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机构53家,涉及人数4979名,涉及金额8825万元,对涉嫌犯罪的9家依法进行刑事打击,全省非法集资案件立案数和涉案金额连续3年实现双下降。持续打击金融、财税、资本市场、社会民生等领域经济犯罪活动,全年通过“云端”专项行动发起全国集群战役98起,参加全国集群战役765起。其中,黔南州、铜仁市等地公安机关连续破获3起百万级特大伪造货币案件,共计缴获假币面值310万余元;贵阳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公安部挂牌督办“8·10”系列保险诈骗案,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被公安部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全国推广。扎实开展经济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截至今年4月1日,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9起,立案侦办恶势力案件240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4.18亿元;打击“套路贷”犯罪团伙13个,“校园贷”犯罪团伙3个。
此外,贵州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坚决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持续深化落实“放管服”,切实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贵州省公安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简政放权、打击犯罪、规范执法等方面,提出了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31条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