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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邢云决定逮捕

2019-05-17 09:18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杨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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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邢云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邢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8年10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副省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也是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被查的第六只老虎。

  邢云被查时,已退休近3年时间。

  邢云出生于1952年,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长期在内蒙古任职。曾任伊克昭盟盟委书记、鄂尔多斯市委书记、包头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等职,期间任自治区党委常委长达11年。2012年转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6年初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