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法制报记者从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受理了两起清华大学诉名称中含有“清华”二字的幼儿园商标侵权案。截至目前,已知全省被清华大学起诉的“清华”幼儿园达14家。
或有更多幼儿园被诉
记者从九江中院了解到,该院此前受理的两起清华大学诉“清华”幼儿园商标侵权案中,一起案件进行了庭前调解,原、被告双方愿意接受调解;另一家被诉的“清华”幼儿园因不同意调解,法院将开庭审理。
新余中院、赣州中院各受理了5起相关案件,并于4月26日、5月8日先后开庭审理了其中的6起案件,新余尚有两起案件未开庭审理,赣州另2起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已经达成调解。算上抚州中院受理的两起案件,目前已知全省被清华大学起诉的“清华”幼儿园达14家。
据了解,江西“清华”幼儿园较多,针对宜春和吉安两市的“清华”幼儿园,因多方还在沟通中,最后是以起诉的形式来解决,还是以调解等其他方式来解决,还未确定。
新法制报记者联系上了宜春袁州区某乡镇的一家“清华”幼儿园,该园相关负责人称,尚未被起诉。吉安遂川县教体局负责幼儿教育管理的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该县的一家“清华”幼儿园已经申请更名,不用“清”字改用“青”字。
此前,新余一被诉幼儿园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调解协议书的电子样本,称是清华大学委托的代理律师发给他的,这份协议书中,赔偿金额将分成两笔汇入不同的账户,双方尚未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清华大学在江西批量起诉“清华”幼儿园的相关诉讼事项,本月底可能会全部处理完。这或许意味着,还将有一批“清华”幼儿园会被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理由起诉。
清华大学尚未作出回应
9日上午,新法制报记者与清华大学法务部门取得联系,对于在江西批量发起侵权诉讼一事,相关工作人员称,因为案件还在诉讼审理中,不方便就相关情况作出回应。记者随后与清华大学新闻中心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让记者发去采访函及采访提纲,称新闻中心经过请示后,将决定是否就相关问题作出回应。截至记者发稿时,清华大学尚未对此作出回应。
另据了解,赣州市教育局已主动联系各县幼教负责人,了解有关“清华”幼儿园涉诉事项。宁都县“清华名府”幼儿园负责人透露,10日下午,她接到了市教育局的电话,询问相关情况。(戴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