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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男子骑摩托高架上撞击护墙后跌落地面身亡 交警蜀黍的这些安全提示你都了解吗

2019-05-09 16:47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责任编辑:杨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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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下午,一名男子骑摩托车驶入共和新路立交。转弯过程中,摩托车撞击护栏,导致驾车男子从高架上坠落身亡。今天中午,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通报了调查进展。经调查,摩托车驾驶员为17岁,目前已排除酒驾毒驾。


据悉,事发地点位于南北高架南向北转中环路共和立交匝道处,摩托车撞击护栏导致驾驶员从高架掉落身亡。

在网上流传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以明显高于汽车的车速行驶在高架道路上,摩托车在转弯处蹭到外弯水泥护墙,该男子随即从高架边缘坠落,摩托车因惯性往前滑行20余米后才停下,靠在高架的护栏边。


经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架支队调查,聂某(17岁,江西籍)驾驶号牌为“闽*****”二轮摩托车于5月7日15时44分许,从广中路上匝道违法闯禁驶入南北高架,行驶至事发地时,未与其它车辆发生接触,摩托车骑车人失控撞击高架护栏后高坠身亡。现已排除聂某酒驾、毒驾嫌疑。经初步调查,驾驶员聂某涉嫌未依法取得驾驶证,同时,该摩托车号牌涉嫌假牌。目前,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早在2007年、2010年,该路口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故!

2010年7月21日凌晨2时20分,在共和新路汶水路口,一名20岁左右男子骑摩托车在中环飙车,由于车速过快失控,在弯道时撞上水泥护墙,从20多米的高空飞落至地面身亡。

2007年6月28号清晨5点30分,中环线外圈靠近共和新路汶水路段,一辆摩托车违章驶上高架路,在撞上高架水泥护墙后,摩托车手从车上飞出,并从20多米的高空跌落到地面,当场死亡。

摩托车频频出事,那么,问题来了!摩托车能上高架么?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城市快速路禁止拖拉机、非机动车、行人通行,并禁止下列机动车行驶:

(一)摩托车;

(二)轮式专用机械车;

(三)铰接式客车;

(四)全挂拖斗车;

(五)拖挂施工机具的车辆;

(六)专项作业车;

(七)带挂车的汽车;

(八)悬挂教练汽车号牌和试验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动车;

(九)设计最高时速低于六十公里的机动车。

上海公安交警提示,高架道路严禁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摩托车一旦驶入高架道路,即把自身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境地,也威胁了他车的交通安全。交警部门将始终坚持严格执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