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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江西检察机关发挥“头雁效应”办好群众来信

2019-05-05 15:08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赵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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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4月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19年2月至3月,江西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共处理群众来信1233件,其中省检察院处理群众来信481件,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处理群众来信752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群众来信915件,群众匿名和来信无有效联系方式及其他不予回复318件。


  江西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杨桂生介绍说,面对群众来信“倒三角形”的实际状况,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办好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群众来信263件,其中电话回复242件,书面回复21件;群众匿名和无有效联系方式来信92件,多次拨打未接通电话22件;已结案答复的重复来信66件,其它不予回复情形的来信38件。

  今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上强调“对收到的申诉,各地都要在一周内回复,再按部就班办理,及时答复。”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要求对群众来信必须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江西省检察院党组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先后两次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采取有力措施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江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云鹏多次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要求全省各地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好。

  今年新春伊始,江西省检察院机关进行内设机构改革,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成立后,第一时间建立群众来信办理工作专班,明确一名副主任检察官和一名检察官助理专责办理群众来信,坚持谁受理谁回复、谁办理谁答复的原则,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群众来信工作专人管、专人抓、专人办、专人答,真正实现办理来信的优先和快速,有效缩短了来信的审查、分流和办理时间。

  据了解,为及时解决前期信件积压的问题,江西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组织和抽调力量在今年3月份开展了“群众来信集中攻坚”活动,主动利用下班和周末休息时间处理群众来信,经过近三周的集中攻坚,积压信件已经全部处理完毕。(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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