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在扫黑一线的“战斗堡垒”
——广西梧州市龙圩区法院成功审理中政委、“两高一部”挂牌督办涉黑案件背后的故事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 通讯员 李真瑜 摄
这起由中央政法委、“两高一部”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审理历时近10个月,附案电子卷宗500多G,形成判决书20多万字。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组建的“审理大案要案”专项工作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扫黑一线的“战斗堡垒”作用,成功审理张树辉等2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涉黑案,一审判决首犯张树辉及其团伙成员25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多名被告人当场认罪服法。
“事实清楚,量刑准确,罚当其罪。”关注此案审理的众多司法界人士认为。
近日,记者对办案法官进行采访,揭开了龙圩区法院成功审理这一涉黑案件背后鲜为人知的感人故事。
建在扫黑一线的“战斗堡垒”
2018年3月5日,龙圩区法院正式受理该涉黑案。
“案件涉及22名被告人、73起犯罪事实、100余套房产以及20多辆车,侦查卷宗617卷,叠起来有12米高,涉案标的4.1亿元。”该案审判长彭政介绍说,摆在他们面前的困难很多:该院成立于2013年11月,现仍借用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的旧址办公,干警由各法院分流而来有待磨合,大要案审理经验欠缺。另外该团伙以民间借贷的形式,掩饰涉黑恶的事实,张树辉本人也熟悉各类法律法规,事实认定和证言采信等审理难度巨大。
“法院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组织就要建在哪里,管理监督就要跟在哪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引领作用就要发挥到哪里,才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役。”该院党组认识到,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很有必要,于是向上级党委提出建立“审理大案要案”专项工作临时党支部的请求,很快得到批准。
就这样,广西法院系统独一无二的“审理大案要案”专项工作临时党支部应运而生,院长张勇担任支部书记。
“涉黑恶案件往往涉及人数多、事实复杂,不能等同于一般性案件,必须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张勇说。龙圩区法院成立专案组,并从该院“审理大案要案”临时党支部挑选3名业务精湛的党员法官组成合议庭,取消全部休假,全力专攻此案。
为查明案情,合议庭成员每天要看多个案卷,还要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归纳、梳理、分析、甄别,仅阅卷整理的笔记笔录就超过300份、逾40万字。
“院长挂帅担任临时党支部书记起到凝聚核心作用。专案组加班加点,不计个人得失,带动全院干警积极投身大要案的办理,都得益于临时党支部的引领作用。”案件主办人张承辉说。
“建立临时党支部后,我总觉得有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激励着我。在梳理事实、调查证据过程中,就算是再细小的工作,我也要多花半个小时去做得更好。”彭政深有感触。
2018年9月19日,该案在龙圩区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开庭时间为10天半,比原计划的15天提前4天半,多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临时党支部与一般党支部的区别在于,遇到困难,支部书记直接指挥党员,为他们敲响警钟,并协调相关工作,进行案件管理、后勤保障,让他们明确身份、明白职责、解放思想、轻装上阵。”龙圩区法院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梁超焜表示。
案件背后的扫黑“群英谱”
让我们来看看审理此案的三位法官:
张承辉,案件主办人,现任龙圩区法院党总支部书记、刑庭副庭长,曾获广西优秀法官、广西最美青年卫士、梧州市群众身边最美党员、梧州市勤廉榜样等荣誉称号。
张承辉的丈夫长期驻军在外,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年迈的父母都需要她照顾。案件审理期间,张承辉又正处于孕期,只能吃着保胎药工作。
在阅卷的过程中,一个犯罪事实触动了张承辉的神经:2012年7月30日,该犯罪组织高利放贷60万元给被害人范某、孔某,月利率6.5%,并要求卢某、徐某作为担保人。在被害人不能正常还息后,张树辉指使张冰鑫、龙森荣上门向范、孔二人追债。不堪重负的范某当面拔刀戳向自己心脏身亡。
“这种以暴力、威胁的手段欺压、迫害群众的情况,在这个团伙里数不胜数,影响极其恶劣。一件件令人发指的恶行,更坚定了我办好案件的决心,让被告人接受法律的制裁,抚慰被害人的心灵。”张承辉坚定地说。
彭政,龙圩区法院分管刑事的副院长,刚从丧母的悲痛中回过神来,就开始担任该案的审判长。在案子审理过程中,他密切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加强与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的业务沟通,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完善证据认定规则,确保凝聚合力、精准打击、量刑适当。
“一个字形容,就是累。工作责任之重、工作量之大,前所未有。但是我们累并充实着,基层法院很难接触到这种大案,需要研究大量的相关法律法规、会议纪要,这让我们增加了经验值,增加了法律功底。”彭政说。
“合议庭的成员都十分认真负责。彭政在把握全局、带领专案组成员开展工作上起到了核心作用;大樊负责审查经济部分,面对繁杂的数据,为了不出错,她经常一个个数字反复核对,细心谨慎。”张承辉对自己的两个搭档赞不绝口。
樊逢春就是张承辉所说的“大樊”,她负责办理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和诈骗罪名的50个犯罪事实。
“庭审前一天,我丈夫收到了恐吓信息,还有不明身份的人找到我家大力敲门,家人都不敢去开门。”樊逢春说,虽然担心团伙背后的势力对家人打击报复,但是作为党员,她义无反顾。
“10个月的拉锯战,我们合议庭成员都是靠着信念在支撑,没有听到谁有怨言,只有坚决服从。”樊逢春说。
涉黑案件的审理“秘籍”
“在长达2个小时的宣判中,我念着判决书,嗓子嘶哑,喉咙肿痛。在敲响法槌、宣布闭庭的瞬间,我在心里反复问自己,这个大案子真的结束了吗?”2018年12月3日,龙圩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作为审判长的彭政,依然清晰记得当时的情形。
受理立案后,针对龙圩区法院存在异地办公、周边安保环境复杂、庭审条件受到限制的情况,梧州中院指定该案在中院二楼大法庭开庭审理。梧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文建中,梧州中院院长滕志华多次到专案组进行指导督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梧州中院刑一庭对如何认定涉黑犯罪的四个特征、“套路贷”犯罪等方面给予了强而有力的业务指导,为专案组答疑解惑。
“就案件指控罪名事实变更、证据收集问题,我院积极与检察院沟通,多次召开法、检、公联席会议,检察院终于撤回了非法经营罪的指控。”彭政说,他们所做的这些工作,都是为了确保对被告人做到不枉不纵、裁判不偏不倚,本案得到公正审判。
有一家列入广西发展范围的农业企业,被张树辉团伙通过强迫交易手段而非法占有后,注入了大量非法资金扩大经营,使该企业沦为涉黑组织的经济据点之一。而对该企业的处理涉及当地农民土地租赁、企业员工工资、企业资产处置等众多维稳问题。“我院多次与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沟通、协调,对该企业作出了予以没收、交由万秀区政府代管的判决。”张承辉认为,审理涉黑案件,既要铲除涉黑组织的经济基础,也要妥善解决社会和谐稳定问题。
2018年8月7日,龙圩区法院邀请梧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龙圩区司法局以及该案律师代表进行座谈交流,通报案件有关情况,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力求达成共识,构建良性互动法律共同体。实践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73起违法犯罪事实,让公诉团和36名辩护人充分进行举证、质证,就指控的违法犯罪事实、定性、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依法保障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开庭后,合议庭在短短的2个多月时间内,完成了被告人签阅笔录,对73项犯罪事实的认定,对22名被告人、36名辩护人意见的综合评判,以及对10个罪名的定性量刑提出的处理意见,仅打印出来的庭审笔录就达691页。而张承辉撰写的审理报告达500多页30多万字,判决书数易其稿,达381页22.6万字。虚假诉讼与民间借贷的定义比较接近,这本判决书对这类案件进行了定性,法院在以后审理此类案件时就有了借鉴。
“我们从案件调查、证据分析、法律适用,到协调相关部门提升庭审安保级别,全力保障法官安全等方面,都形成工作规范,对以后审理涉黑恶案件具有指导作用。”张勇介绍。(李继远 桂西 黄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