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工作的情况,并发布十个典型案例。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夏克勤首先通报了全省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基本情况。截止2019年4月24日,江西省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为673件,审结365件,结案率为54.23%;受理二审涉黑涉恶案件为150件,审结98件,结案率为65.33%,判决人犯2828人。其中,受理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 36件39 人,目前已判决 5件6人。
【江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典型案例目录】
一、徐文俊等25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罪二审案
二、欧阳文明等15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二审案
三、蔡良宾等20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二审案
四、范家宏等17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罪二审案
五、张平犯徇私枉法,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审案(“保护伞”案)
六、蒲亚文等15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抢劫、
非法拘禁等罪二审案(恶势力犯罪集团)
七、袁新华等9人犯敲诈勒索罪二审案(恶势力犯罪集团)
八、严忠勇等6人犯强迫交易罪二审案(恶势力团伙)
九、李伟剑等5人犯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罪一审案(恶势力团伙)
十、程雨腾等5人犯寻衅滋事罪一审案(恶势力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