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4 日,《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现代快报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条例》自今年 1 月 1 日实施以来,全省共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 1622 名,促进了平安江苏建设。
△座谈会现场 季雨摄
江苏省副省长刘旸指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省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下,江苏见义勇为事业不断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促进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的贯彻实施,顺应了新时代见义勇为的新要求,对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刘旸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条例》贯彻实施。要坚持 " 以人为本、服务为要 " 的导向,尽快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的相关具体办法,明确细化配套措施。要深入开展宣传,扩大见义勇为工作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新风尚,突出典型示范引领,及时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事迹,让见义勇为精神在新时代发扬光大。
刘旸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见义勇为人员确认的原则、要求和程序,规范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待遇。要积极落实见义勇为人员在医疗救治、致残优待、伤亡抚恤以及就业、教育、交通出行等方面的优待政策,最大限度地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群众工作根基,激发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