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森林公安局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经过连续半个多月的精心布控,一举抓获4名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收缴猫头鹰及眼镜蛇、银环蛇、虎纹蛙、黄麂、野鸡等野生动物1000余只(条)。
缴获千余条野生蛇
2019年3月底,奉新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奉新县干洲镇洪川村下堡组居民余某常年在干洲镇辖区内收购野生动物。该局立即指派负责干洲林业辖区的奉新县森林公安局澡下派出所着手对该线索进行摸排。
4月初,澡下派出所经过摸排锁定了余某在奉新县干洲镇、仰山乡、南昌市安义县等地收购野生动物的出行轨迹。
在当地派出所及南昌市新建区公安、交警部门配合下,澡下派出所迅速摸清了余某将从奉新、安义等地收购的野生动物,贩卖至南昌市新建区西山镇302国道旁的魏某某处。经过连续半个多月的布控追踪,办案民警基本固定了余某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给魏某某的证据。
4月18日14时许,奉新县森林公安局指派澡下派出所,并协调奉新县公安局干洲派出所配合,到余某贩卖野生动物至魏某某家的必经之路——奉新县赤田镇至高安市大城镇省道设卡,成功截获余某的汽车,现场缴获各类野生蛇类活体几百余条。
为进一步深挖线索,该县森林公安局又立即派出奉新县森林公安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澡下派出所民警,联合干洲公安派出所在南昌市新建区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于当日15时许对魏某某家进行突击搜查,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魏某某,现场缴获各类野生蛇千余条。
循迹深挖 刑拘4名嫌犯
当天23时许,奉新县森林公安局组织民警前后两次对犯罪嫌疑人余某的家中进行搜查,在其家中冰柜中查获一条大王蛇死体,并扣押余某近年来的生意记录账本和26张银行存单。
根据余某提供的线索,奉新县森林公安局于4月19日凌晨1时许组织民警对余某的下线干洲镇余某某家进行搜查,现场抓获余某某,并从其家中查获疑似猫头鹰、眼镜蛇等野生动物死体数只,现场还扣押了余某某收购野生动物的残缺账本。
4月19日8时,奉新县森林公安局召开紧急会议,调配优势警力成立“4·18”专案组,下设审讯、抓捕、外围线索摸排小组,对魏某某、余某等人非法收购、经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专案展开系列侦查。
当日上午10时许, “4·18”专案组依据线索,由安义县森林公安局的配合下,在安义县桥头菜市场(停车场)内对余某下线野生动物贩子雷某某仓库进行突击搜查,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雷某某,现场缴获眼镜蛇数条、大鲵(娃娃鱼)2只、刺胸蛙数只、黄麂等死体数只。
4月20日,在媒体的监督下,奉新县森林公安局对涉案野生动物死体全部进行掩埋处理,活体进行野外放生。
截至目前,经清点、鉴定,奉新县森林公安局“4·18”专案涉案野生动物共计1068只(条)。其中蛇类1027条(眼镜蛇122条、银环蛇2条),大鲵(又名:娃娃鱼)2条,猫头鹰1只,刺胸蛙22只,其它黄麂、野兔等16只。该案共抓获非法收购、经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余某、雷某某、余某某4人,均已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周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