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上墨镜和假金项链,佯装“黑社会大佬”,有预谋地通过碰瓷的方式截停他人车辆,以耽误时间收债等理由威胁他人,在赣州市共实施9起敲诈勒索犯罪活动。近日,犯罪嫌疑人苏某、吴某、黄某被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租豪车扮“黑社会大佬”
苏某等3人平日无所事事,组成一个涉恶团伙,在外宣称为“黑社会组织”大肆碰瓷。
为了制造车辆事故现场,苏某等3人事先购买廉价的汽车后视镜镜片、假车牌、假金项链、砂纸等工具,然后租借一辆中高档车辆,换上已破损的廉价后视镜镜片和假车牌,再给自己戴上假金项链,3名开豪车的“黑社会大佬”便准备就绪。
据办案检察官表示,苏某等3人对作案地点精挑细选,通常选择的都是远离市中心的城郊,如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的路段,这些地方人员稀疏,遇到交警和行人的概率低。
碰瓷勒索钱财2.6万余元
一切准备就绪,苏某、吴某、黄某3人分工明确,开始上演“碰瓷大戏”。
首先3人驾车在路上寻找目标车辆。确定目标后,吴某打开车窗用石头砸向目标车辆的尾部制造碰撞的声音,黄某立即驱车逼停目标车辆,其中2人纠缠车主称对方将自己的后视镜剐坏了索要赔偿,另外一个人趁乱用砂纸在对方车辆尾部制造刮痕。如果对方想要报警或者报保险,苏某等人则立即摆出自己是“黑社会大佬”的蛮横态度,“以不要惹事、不要把事情闹大了、他们都是给别人收债的、赶时间、马上叫人收拾你”等理由相威胁,要求对方以现金、手机转账等方式立即给付赔偿。
据了解,自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苏某等3人在赣州市105国道、赣南大道、和谐大道、潭口镇等路段先后9次以碰瓷方式,威胁、恐吓等手段,敲诈勒索他人钱财,金额达2.6万余元。
3名犯罪嫌疑人广东落网
据了解,多名被害人在被勒索后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于2018年8月在广东省东莞市将犯罪嫌疑人苏某抓获,同年11月在广东省化州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2019年1月在广东省揭阳市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近日,犯罪嫌疑人苏某、吴某、黄某被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苏某、吴某、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恐吓等方式多次强行索要他人财物,获利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同时,苏某等人交叉结伙以车辆碰瓷的方式敲诈勒索他人钱财,冒充“黑社会头目”,威胁恐吓他人,破坏了社会治安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应当认定构成了恶势力。
据悉,该案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陈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