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为市民解疑答惑
追本溯源摸底数
明明有户口薄和身份证,却还被要求开具公民出生日期、籍贯甚至是性别证明;领取补助还要相关部门证明“自己”还活着……在简政放权深入推进的背景下,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奇葩证明”和能让人跑断腿的重复证明、循环证明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成为群众、企业办事创业的烦心事。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从中央到地方已认识到了这些所谓证明的社会影响,扎实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赢得了群众一致点赞叫好。
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精减办事环节和手续。
为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 深化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改革,2018年7月份以来,青海省司法厅牵头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减证便民’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的基础性工作。”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张文军处长说,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审批事项大力精简,制约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突出问题更多体现在各类繁杂无谓的证明上。因此,在此次清理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努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注重疏解群众企业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了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记者了解到,按照清理工作要求,经反复摸底、核对汇总,此次共梳理出取消证明事项133项,其中102项由省政府公布取消,其余31项由市州政府公布。省政府公布取消的102项证明事项中,8项依据地方性法规设定、2项依据政府规章设定、27项依据相关规范性文件设定、65项无设定依据。
直击痛点全清理
“ ‘证明’实际上是对办理事项前提条件的确认程序。这种程序从法律和行政上都具有重要的合理性。”张文军表示,在此次清理过程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清理工作协调会,按照“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共同商讨无法律法规依据索要证明事项的利弊,研究证明事项取消后的替代方式。
张文军说,在现代公共生活中,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确实需要用到各种证明来保证行为的合法合规。其实,证明本身并没有错,只是,这其中一些不必要、不合理甚至没法办的证明也混杂其中,给群众办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据了解,为避免证明事项取消后出现行政管理真空,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对证明事项取消后替代方式再次进行核对确认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发函再次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意见,省司法厅前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和省公安厅进行对接核实,共同商讨证明事项取消后的便民方式,进一步细化完善了证明事项取消后办理方式。
如,为申请保障性住房出具的“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的证明”取消后,省住建厅提出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的方式,同时,建议将申请人的诚信情况纳入个人征信体系。
在子女购房提取父母公积金中取消由公安机关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后,省公安厅认为取消“亲属关系证明”后,鉴于目前数据库信息还不够完善,办理方式除了申请人提供户口簿证明亲属关系外,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公安机关应当主动提供档案反映的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青海省司法厅立法二处调研员马海莉向记者介绍,省政府此次公布取消的102项证明事项,其中37项取消的证明事项依据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比如申请从事出版批发业务时出具的身份证明,申请设立、变更融资性担保机构时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认定重点物流企业时出具的诚信纳税证明,申请评定青海省名牌产品时出具的经营情况证明等,这些证明有些可以提供有效证件,有些可以通过部门间信息核验说明情况,取消后解决了申请人为开具证明来回跑的麻烦。
其余65项取消的证明事项没有设定依据,按照清理工作要求必须取消,比如,变更姓名信息证明、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拆迁证明、业主委员会刻章证明等,不再要求提交;以往异地就诊报销医疗费时出具的异地疾病证明、异地医疗费发票丢失证明也被取消,报销时异地就诊人员提供就诊医院票据或者加盖就诊医院公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即可,减少就诊人员来回开具证明的负担。
值得一提的是,为在更大程度上方便群众,《决定》明确取消后的办理方式,37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余项目改为部门间信息核验、提交有效证照、书面告知承诺等方式。
方便群众得民心
“取消证明事项,目的在于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马海莉说, 此次取消的102项证明事项,涉及行政许可、婚姻家庭、亲属关系、社会保障、财产收入、医疗卫生、户籍身份、劳动就业、教育服务等长期困扰群众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
如,以往企业办理客运经营许可时,还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具交通责任事故证明,作为许可的必备材料提交给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该项证明依据地方性法规《青海省道路运输条例》设定,按照此次清理工作对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尽可能予以取消的要求取消了,取消后改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申请主动提供《机动车驾驶人员安全驾驶信用情况》,为申请人办事客运经营许可提供了便利。
过去,老百姓在办理保险理赔、提取住房公积金、亲属继承等事务时,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无形中增加了老百姓的义务,该项证明事项没有设定的法律法规依据,按照此次清理工作要求被取消,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修改为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显示亲属关系的,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档案材料,减少了老百姓为开具证明跑政府的次数。
医疗卫生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此次不仅取消了异地就诊报销医疗费时出具的异地疾病证明、异地医疗费发票丢失证明,还取消了审批器官移植术后排异反应用药时要医院开具的处方证明这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减少了病人在医院和医保局来回跑的次数。
因父母工作调动或者家庭住址变迁户口迁移,涉及学生转学令许多家长十分头疼的问题,就是入学学校索要学籍证明,这个证明没有设定的法律法规依据,而且完全可以通过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之间信息核验能够确认,因此,此次清理取消了学籍证明,并将取消后的办理方式改为通过学籍网查询,学生及学生家长不再承担提供学籍的义务。
此外,老百姓办理就学、就业、金融日常事务时,需要提供如公民姓名证明、曾用名证明、民族成分证明、公民性别证明、出生日期证明等身份证明,这些完全可以用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能够说明的奇葩证明,没有设定的法律法规依据,此次清理时一律取消,改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减少老百姓义务,方便群众办事。
“证明事项‘减法’的背后是老百姓‘获得感’的‘加法’。”张文军说,《决定》要求加强信息共享,调整办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更好服务企业群众办事,为此,他们也将进一步强化跟踪、督促和指导,实现权力“瘦身”、职能“健身”,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不再让老百姓为个证明东奔西跑!
“现在办个审批真是太方便了,不再像以前东奔西跑开这样那样的证明,真正实现了只跑一次,甚至用网络不出门就可办理。”4月12日,在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自门源回族自治县的王女士通过网上自助申报区办理完草籽生产许可证申报手续后,高兴地对记者说道。
就在上月,省政府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102项证明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取消102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事项,这是青海省2017年推进减证便民取消177项证明事项以来,在全省集中开展的又一次大规模证明事项专项清理行动,从源头上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的问题。
而随着“减证便民”工作大力推进,许多不必要的证明得以取消,群众办事更方便了,此举得到群众的一致点赞好评。这一项项办事证明取消的背后,也正是政府职能转变、办事流程优化和经办部门的主动作为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