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生女绊倒一串诈骗嫌疑人
一起作案区域横跨九省(区)二市并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的电信诈骗案昨日宣判
4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对一起作案区域横跨九省(区)二市的电信诈骗案进行宣判,以犯诈骗罪判处黄某、吴某玲、黄某周、罗某州等被告人1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帮黄某等人洗钱的林某鸿被法院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至此,这起引发一名被害人跳河轻生,以及社会极大关注的电信网络诈骗案终于落下帷幕。
2018年6月15日凌晨,有人在北流市某桥底发现一具女尸。警方查明,该女子是同年6月13日晚9时许到公安机关报案被诈骗的李某恩。因经受不了被骗钱财的打击,她随后跳河轻生。该案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公安机关加大了侦办力度,最终侦破了这起横跨九省(区)二市的电信诈骗案。
经查,福建籍的黄某、黄某周、罗某州和广东籍吴某玲受黄某星、吕某香(两人均另案处理)纠集,先后在福建省漳州市一出租屋内,利用上线人提供的被害人信息等,冒充“卡卡贷”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以能帮贷款为由,先后打电话给山东齐河县、广西北流市等九省(区)二市的张某水、李某恩、纪某、杜某梦,朱某、张某等被害人,并利用QQ与被害人逐个进行聊天,要求被害人下载安装“卡卡贷”软件。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这伙人以收取“卡卡贷”手续费、包装费等为借口,让被害人将款项汇至他们提供的银行账户。
黄某先后参与诈骗13次,涉案金额66557元;吴某玲参与诈骗6次,涉案金额39075元;黄某周参与6次,涉案金额39075元;罗某州参与5次,涉案金额28795元。而林某鸿则帮助黄某等人洗钱以赚取利润。
北流籍被害人李某恩先后被骗走12022元,意识到被骗后马上去派出所报案,但还是走不出被骗的阴影,选择跳河轻生。案发后,警方循线追击,先后将黄某、吴某玲、黄某周、罗某州等人捉拿归案。
因案情复杂,涉及的证据众多,法官历经3个月努力,理清了案情。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吴某玲、黄某周、罗某州等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林某鸿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一定要对陌生来电保持谨慎态度,克服贪念,同时要防止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联系方式、住址、银行账号密码、财产状况等个人信息泄露。一旦发现被骗,要留存好与诈骗分子的通话、短信、微信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刘良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