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我要投稿
长安播报

【扫黑除恶】贷款遇上套路 不想违约都难!

2019-04-16 16:10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刘杰
字号  分享至:

  欠债还钱,违约支付违约金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如果一不小心陷入了不法分子的套路里,那么不想违约都难。

  去年6月,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会同派出所在梳理警情的过程中发现西于庄界内 “某车贷”小额贷款公司,以抵押汽车的方式向被害人贷款,后又使用各种理由扣押汽车虚增债务,以此为要挟进行敲诈勒索被害人财物。

  一天,郭某某来到坐落于天津市红桥区中嘉花园怡水苑底商的“某车贷”小额贷款公司,与该公司人员尚某某洽谈汽车抵押贷款,经洽谈,郭某某用自己名下保时捷帕拉梅拉汽车做抵押,贷款15万。尚某某开始称只押手续不押车,贷款15万手续费是7000元,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利息是每个月3000元,但是需要半个月还一次利息,半个月的利息是1500元,三个月之后还本金,郭某某实际借到手为14万余元。在签订抵押合同后由该公司人员贾某向郭某某放款后,尚某某以当日无法将被害人抵押汽车加装GPS为由扣留郭某某汽车,郭某某称要退还贷款将车开走,尚某某称其属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后经协商郭某某先押车每月偿还利息3000元,半月为一期,每期1500元。郭某某还款到第三期的时候,尚某某认定其逾期违约,并索要20万元违约金。最终在2018年3月15日郭某某迫于压力支付20万元违约金后,将自己的汽车赎回。

  和郭某某有类似遭遇的还有霍某。霍某用自己名下白色英菲尼迪QX70汽车做抵押,贷款9万元,期限三个月,手续费是1.8万元,利息每个月1800元,半月还一次利息,每期的利息是900元,霍某实际到手金额为7.2万元。签完合同后,该公司人员贾某向霍某放款9万元,贾某让霍某到银行取出18000元现金并收回,回到公司后该公司人员孙某以安装GPS为由将霍某车辆开走藏匿。尚某某以霍某车辆上有其他GPS为由,说必须押车,霍某认为被骗想要偿还贷款,尚某某认定其违约,索要违约金27000元和1800元首月利息,加上9万元本金共计118800元。霍某于2018年1月15日向贾某账户转账118800元,尚某某向其又索要了500元提车费,霍某以微信转账方式支付后,公司人员孙某将其汽车归还。 

  负责侦办此案的公安红桥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七大队探长孙胜杰介绍,一般向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借贷的人往往都是用钱较急,而且很难从正规的银行或是贷款公司借贷的人。犯罪团伙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布局的。比如,他们常以“只押手续不押车”等极低的门槛为诱饵吸引客源,在签订的合同中巧立名目、设置陷阱、不给借款人合同,放款时扣除各种手续费、押金等、制造流水,造成借款人实际借款额低于合同约定借款额,并且给被害人车辆安装GPS及索要备用车钥匙。然后以各种名义制造被害人逾期,肆意认定违约。之后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根据GPS数据将被害人车辆开走藏匿,被害人知情后询问情况,犯罪团伙则用该藏匿车辆要挟被害人,逼迫被害人交纳高额的“违约金”赎车,如若被害人不认可该团伙要求交纳的“违约金”,该团伙则对被害人车辆进行债权转让,将车辆变现,达到获得巨大经济利益的目的。

  截至目前,初步查明该团伙涉嫌敲诈勒索作案20余起,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另有多起案件正在紧张核查中。现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治三分钟|公安部:对走私象牙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9年,公安机关侦破“1.17”特大走私象牙案,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现场查获象牙7.48吨。

死刑!内蒙古呼和浩特“12.17”5人遇害案审判

一审判处死刑 李鹏飞当庭表示不上诉,李鹏飞:“杀人偿命,尽快执行吧”。

用政法新媒体的春天,带来政法事业的万紫千红!

我们必须为共和国守住中国互联网的半壁江山!

刷屏了!儿子日记惹哭硬汉老爸,不止是感动……

致敬!新时代“最可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