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22时45分,G7212线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往柳州市方向,距象州服务区两百米路段,一辆小轿车突发自燃。
高速公路值班警组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赶到现场,疏散周围群众,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此时,自燃车辆的火势猛烈,浓烟滚滚。更让人揪心的是,自燃车辆突然发生后溜,且速度越来越快,随时有可能会撞向防护区域后方的车辆长龙,造成更大损失。
紧要关头,容不得多做考虑,上警车,启动,向前冲......辅警韦青驾驶警车向前驶去,将自燃车辆截停,成功阻止车辆继续后溜。
韦青用警车截停自燃轿车后迅速下车,从旁边的护栏跨越至高速公路,随意用纸巾捂住划破的手掌,立即加入指挥的队伍,示意后方车辆倒车,禁止其他车辆向前行驶。
最终,大火被成功扑灭,小轿车被烧成空壳,警车前半部分被烧毁。
由于处置迅速,疏散群众及时,自燃车辆上的驾乘人员及周围群众无一人伤亡,也未造成高速公路大面积交通拥堵现象。